最高检工作报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作者: 中新视频分类: 日常 发布时间: 2024-03-08 17:09:12 浏览:435912 次

最高检工作报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柒柒的壹壹:
下一步是不是可以考虑修改一下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了,这个问题也拖好久了

【回复】我觉得只要触犯刑罚都留案底,不管年龄,然后设一个服刑年龄,毕竟太小的孩子进去了也是给监狱添麻烦
【回复】21年已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里面有一个恶意补足年龄,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像是故意杀人、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也要判刑
【回复】坐车的时候1.2m以上都要买票,判刑的时候说他们没满12岁[脱单doge]
思君此何极:
这话说的真好“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否则社会都全乱

【回复】回复 @jackbz2002 :慢慢健全啊,没有人是先知,法是滞后的,但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回复】回复 @jackbz2002 :你眼中的健全怎么定义?
绯红大柚子:
该修改很多了,尤其未成人保护法,或者说刑事案件年龄标准,现在信息大时代,很多小孩从懂事开始接触手机信息冲击,懂得东西可多了,有认知能力,看到那个不满12岁不能入刑教育后归社会,看那案件他做的事主观上恶意拉满,事后撒谎各种行为,知道自己做啥但是不在乎,不改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平。

【回复】《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可不涵盖你说的这些,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和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都是《刑法》规定的,要改也是改刑法条款。老误区了
【回复】看看好多视频,二年级一米六多的男孩,人高马大的。
【回复】所以我加了一句,刑事案件年龄标准,有太多需要改的。
园里、:
善民凭什么必须对恶民低头?勇敢凭什么必须为邪恶所顾忌前后?

【回复】回复 @戴单片眼镜的小乌鸦 :坏人经常干坏事,好人做一件坏事就不是好人了。别人打我法律不管,我打别人法律立马管了。这种事这类事你一点没碰上过吗,别人是团伙,你拿什么斗,命吗
【回复】善良不是向恶低头,软弱才是。不是我们没有勇气,而是顾虑太多
【回复】我发了一个类似的评论竟然被举报删除了[笑哭]
郑阿绫:
所以什么时候把没有落实八小时工作制的企业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

【回复】回复 @鱼头泡饼一盘 :理由呢?现在不是八小时,失业人群少了吗?
【回复】回复 @鱼头泡饼一盘 :第一,原本16个小时的活,会两个人干,增加了就业。第二,人有了空余时间会去消费,又增加了工作岗位,带动就业,繁荣经济。
【回复】回复 @鱼头泡饼一盘 :怎么会失业呢?如果(只是如果)现在一个人每天干活16小时,八小时工作制后,他的活儿就可以两个人干,难道不是增加就业吗?
丨听下雨的声音丨:
何为法?何为不法?谁来定义?未成年的又如何定义?

【回复】律法是不断根据现实而革新的,法和不法都由事件来定义,没有永恒不变的法和不法。未成年也同理,我相信随着社会在进步,未成年人也不会永远被定义为未满十八岁。
【回复】好,好一个信息茧房,宁发几期视频来打破俺们的信息茧房吧,宁做不到的话我最迟明天下午就要来骂一骂宁这个人间清醒了哦[微笑]
【回复】“法不能向不法低头”一定是正确的,我只希望下一步可以快进到未成年人那部分。毕竟时代在进步,青少年群体能接触到的事物和认知与过去有所差异,那么相关法律的与时俱进就尤为重要了,毕竟关系到新的下一代。评论位置不太恰当,让一些人看不惯我表示道歉。[辣眼睛]
skinwlt:
先进的生产关系不能向落后生产关系让步

【回复】回复 @节俭是美德 :[doge]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必须被打破
【回复】这个不对。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才是对的。
【回复】回复 @节俭是美德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话就必须改变生产关系了
he的第三条岸:
关键是很多小事情,老百姓一般不会经历很多大事情,往往是一些小事情,很难处理,报警警察不管,要去上诉事情又太小耗费精力。

【回复】回复 @另指该人高 :等你遇到一些琐事就明白了,今年1月一天晚上,十字路口桥下有个老人躺下(后面警察来了说他在休息),我当时看见后有询问,老人让我别管他,天冷,担心出事,我就报警了,大概10分钟,警察打我电话,确认正确位置,然后去和老人沟通,确认老人是在休息后离开了,我当时也没走远,接到警察说老人在休息,我也回家了,但我至今不知道这事是真假?第二天我没有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应该是真的,起码没出事。 前两天,我在一家餐馆吃饭,钱扫过去了,刚坐下,闻到烟味,我环视周围,发现后桌3人抽烟,3人,两大爷一大妈,那张桌子的墙上贴有“禁止吸烟”,我有理有据的去劝阻他们,让他们熄烟或者出去抽,他们言语嚣张,并且不断辱骂我,叫嚣让我报警,商家也有过劝阻,但没用。最后我选择了报警,很快派出所的人联系我,确认位置,但是迟迟未到,并且在后续中,他们又抽了,老板娘不想把事搞大,把门开了,我就坐在靠门边的桌子上吃饭,等我饭冷下了,也吃完了,依旧警察同志没有来,后续也说,这件事不归他们管理,我知道110,119,120,这是想让我打谁的?非逼我表演下除三害?才派人过来?后面我回家了,有个未接电话,再接电话是回访,要我个人信息,我问警察同志有没有现场去处理,是拘留,口头教育,还是罚款?均未说明!这还想我告诉他我的个人信息?我忍者怒火,没有说,我怀疑你是诈骗电话,在非法获取我的个人信息等话语,最后在敷衍下结束了对话。 我讨厌香烟,即使是我的父亲在我面前抽烟,我也不会给他好脸色!!!
【回复】回复 @木木-三木 :第一件事警察没啥问题啊[笑哭]第二件事只能说地方太小了,小城市就容易出这种崽种,也没人管,管也管不过来
【回复】我家报过警,所以我对警察第一印象很好,尤其年轻警察
Boombie:
如果邯郸小孩杀人案真的让法律做出改变了,那么这将会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素材。可以翻拍以示警告,对霸凌者有很好的震慑作用[微笑]

【回复】“建议公开审理!全国小学,初中,高中直播观看,起到震慑,警示教育效果,这比任何一课都要重要!!!坐等结果” 看到个这个评论 表示支持
【回复】邯郸那几个好像13了吧,根据现行刑法就能死刑吧,12-14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是可以死刑的
【回复】回复 @抱着吉他入睡 :如果你遭受了校园暴力,我相信你会很乐意支持这个的,有些人压根就不会改,没有良心一说
小的大熊猫-:
领导我很喜欢那个电视剧,就那个什么《没有底线》,里头那个货拉拉案件实在精彩!!!

【回复】回复 @thesunofbeach :不止一面哦,豆瓣小红书微博三庭会审死刑立即执行
蒸鹅心鸭:
你杀只害虫的时候会管它是成虫还是幼虫吗

【回复】幼虫更该尽早除掉,否则长大又是一害,放任它长大将来说不定还会生出更多的害虫
【回复】幼害虫为害时间更好,更应早除!
【回复】害虫永远是害虫,人不一定永远是坏人。这是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最本质的差别。
路普路斯:
我就说三句话: “如果法律不能给予人以公平与正义,那么从这一刻起,私人报复就是合理且高尚的。”——福尔摩斯 另一句: “迟到的正义算不上正义,真正的正义是强者对弱者的保护,所以迟到的正义顶多只能是对罪犯这的惩罚。” 最后一句: “案件发生正在的时候,我不在乎罪犯和嫌疑人都多么悲惨的过去,因为我更在乎受害者和被害人有多么美好的未来。” 转发的[脱单doge]

【回复】回复 @妄想山海一根竹竿 :学法第一课,迟到的正义不叫正义
【回复】关于国内的翻译问题……也算是学外语的学生一个非常诟病的东西了,国内的翻译在别处就不说了,即便是文学翻译,也经常更改原文的意思
【回复】还有第四句话,做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承受的了吗
贝加尔湖畔的阳光:
举个栗子,当前大众普遍认为枪支认定标准是①枪的形状,有管装可发射弹丸,②1.8焦耳/平方厘米。 这是个很可笑的认定标准,就好比菜刀必须有刃口一样。 问一句,长1米孔直径2㎜的塑料管可不可以变成枪支?再问一句,只有半个手掌大小的铁质玩具枪就不能造出直径2mm的子弹吗?

【回复】塑料管是枪吗?但我可以使它变成比玩具枪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用什么火药,50公斤压力的气体不比火药更具有爆发力?之所以2㎜,是因为手持的较为合适粗细的塑料棒,你看不出来2mm的孔洞。一个只有50克的压力罐加上机械卡扣,装一个2mm的针状铁器,于我而言没有任何制造难度。而一个2mm口径的巴掌大的枪械想让他具有一定杀伤力非得专业人士才能造出来。 我的上一条评论被屏蔽了。那我就挑最后一句来说吧。 法律的最大意义不是禁止犯罪,而是使人懂得躲避伤害。
【回复】你也栗子纯搞笑,你要知道枪的定义是什么,第一,只要是制式枪支,无论能否完成击打动作,都算枪,第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子弹,也算枪支,第三,就是你认为可笑的大于1.8焦耳,和你说数据不太好理解,形象点说,就是小时候玩的仿真枪,用最轻的0.2克的bb弹,近距离能够击穿铝制可乐罐,你觉得威力小吗,这些东西的定义,都是非常严谨和科学的标准,不是你以为就是你以为
【回复】都抓不到重点,还说啥啊,重点不是形状,重点是可以发射弹丸,和能量的限定,你的假设更可笑,塑料造枪,直径2mm的子弹,枪支原理都不懂,子弹是火药爆炸推出去的,首先对枪管材质可承受的膛压有要求,你用塑料造枪管,其次子弹的能量大小不是光有个体积就够了,跟初速还有关系,你两毫米的子弹用多大的药筒,有多大的能量?学点物理好吧,现实规定的1.8焦耳每立方厘米的那个能量很严格了,那都是在猪身上做过实验的,以前很多打BB弹的气动玩具枪都不合规,现在都很难买到了,你说你能用塑料管造一个低于国家枪支标准并且可以杀伤人的枪,你真是笑话
翻滚熊猫:
“14岁以下随便杀人”是法呢?还是不法呢?

【回复】回复 @北凝陌寒 :【怒评!未满12岁男童杀害4岁女童!金钱换人命!-哔哩哔哩】 https://b23.tv/bVrZDEn
【回复】回复 @北凝陌寒 :那你非要抠字眼,觉得赔了几万十几万块钱再转个学就不算随便。那我也没办法说啥。这种案子证据网上一搜一把,也不需要翻墙。
【回复】回复 @北凝陌寒 :不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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