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律师描述尸检情况:多处外伤,一只眼珠外翻,肝脏有出血口

作者: 四川观察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3-19 23:38:21 浏览:1565022 次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律师描述尸检情况:多处外伤,一只眼珠外翻,肝脏有出血口

大富大贵郑:
希望此案能成为共和国司法史上第一例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死刑的先例

【回复】最高检应该会批准追诉,但法院肯定不会判死刑,因为《刑法》第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未满 18 周岁不适用死刑。
【回复】回复 @frankiegao123 :为什么不废除这种不合时代的刑法
【回复】回复 @兰斯布里 :只能修改,不会废除的。时代在进步,法律也应该进步了。不能让年龄成为免死金牌。
Per_plexed_:
同意律师的观点,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时,未成年保护法要向刑法让步

【回复】你搞懂一个事情了没?18以下不能死刑,是刑法对于未成年人说的,不是未成年保护法里面的。 也就是说他仨死不了,就是因为刑法里规定18岁以下不能用死刑。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的
【回复】巨大的Bug,都这么残忍了,还留着干嘛?等他们满18的时候再行刑可以了吧
【回复】刑法就是最高检核准,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满18不适用死刑
侧面像猫:
以前的未成年人可能是普遍缺少教育还不谙世事,天真懵懂。可是社会发展到今日,如今的未成年人普遍接受教育,十几岁就已经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了,已经什么都懂了。社会在进步,法律也应该跟上进步的步伐。

【回复】我看过一个故事:在古代,一个小孩杀了另外一个孩子,被县令收押,因为是小孩判决陷入了困境,县令命令人先把这个小孩投入大牢,吃饭的时候给他的筷子放的一正一反,这个孩子把筷子捋顺之后开始吃饭,县令见状言道:已明是非,处斩立决!这个故事真假不论,但是是否可以给我们一个启发,法律是否应该以“明是非,知善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而非单纯的以年龄作为判决标准。
【回复】我们小时候十三岁真的啥也不懂,真就在玩泥巴的,现在新媒体对小孩的侵蚀确实太严重!最支持专家禁止小孩沉迷网络的一集!
【回复】的确,现在的有些小孩10岁至少有我们20岁的想法和认识。每次和他们交流我都震惊
蜀魂顾影:
受到霸凌的人千万不要对施暴者抱有幻想,他们根本不会改正,他们表达的善意只可能是把你推往更深地狱的陷阱[大哭][大哭]

【回复】回复 @灵动飘逸呀 : 希望全天下的父母经过此事都能醒悟“受欺负不丢人,别再一副受害者有罪的鸵鸟样来冷嘲热讽受害者”
【回复】这种情况还是要找家长和老师来解决,不要觉得丢人什么的就知道硬挺,真的会死人的
【回复】被欺负了,一定要告诉家人朋友,如果他们都帮不上呢,自己上,打不过也带着家伙上,
微笑憨憨龙:
转发, 建议公审,公审 公审 全国小学,初中,高中停课进行直播观看,起到震慑 警示教育效果,这比任何一课都要重要!!!坐等邯郸警方结果【感谢】罗翔老师说得对,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年龄已经不能成为量刑的标准了,社会在进步,法律也得跟上,年龄不是免死金牌!!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回复】淦了,突然想起消防栓事件了,但这个触及到的利益问题也不是很多吧,希望可以
【回复】回复 @名为时光的记忆 :怎么?不去斗争吗?你可以在阴暗的角落瑟瑟发抖,可以不说话,但不要对别人战斗的高昂冷嘲热讽
【回复】点了,把这个全国公审,让其他的人看看,触犯了法律,谁也逃不了
Nxzeio:
除害虫的时候你会考虑它是成虫还是幼虫吗?

【回复】当然会了,成虫就除不掉了,打农药的时候,一般都是趁着幼虫打
【回复】除害虫我恨不得从根源上灭绝它
【回复】要是判仁慈了,以后受伤的还是好人
西撒瓦迪卡:
听完律师讲的作案遭遇,真的实在是心疼了,字字戳心都可以联想到孩子在临死之前的绝望,能面不改色的做完全过程真的的丧心病狂的,一定要严判!绝不容忍这种行为!

【回复】真的,看完只有一个想法血债血偿一个都别跑,之前还觉得关三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也可以(虽然也很难实现)现在我觉得不亖不行
馋嘴的奔波霸:
可以说这个案件判罚直接影响当代父母的教育观。很简单的道理,假如你是当事人父母,你希望你的孩子是被埋的那个,还是能活着接受审判的那些?估计每个父母都能立马得到自己的答案。

【回复】以普通人的道德观看,如果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会教育我的孩子成为活下来的那个。毕竟探监和扫墓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回复】再深思一点,假如判罚不能威慑施暴者,家长之间教育孩子与人为善的默契会被打破,逐渐形成猜疑链,最终劣币驱逐良币,安全观变成弱肉强食,孩子之间的关系成了养蛊场,这个后果想想都可怕。
【回复】回复 @我的捧场费呢 :小时候村里的叔叔就告诉我,面临打架或者更严重的伤害的时候,宁愿做赔钱的那个,都不要做躺在医院病床上的那个,钱没了可以再赚,身体器官没了,那就真的很难再有了。
七號大人:
能看的出来律师真的很愤怒,这就是虐杀!孩子是受到凌迟般的痛苦然后死去的,他该有多绝望,在那么偏僻的地方叫破喉咙都没有人来救自己,他也许恳求恶魔停手,可是却让三个恶魔越来越兴奋,他在出门前或许永远也不会想到那个“地道”即将会成为自己的坟墓....

【回复】我光是看着简介就觉得痛,更何况当时的他呢,这次校园霸凌是史无前例的残忍,如果不重判,惨死的他该有多悲惨?
【回复】十几年前不是有对新婚夫妇也被一群青少年残忍虐杀吗 估计里面的小孩子现在也长大了
【回复】回复 @Mortal旅行到人生终点 :别管是什么律师,只要能让三个杀人犯死刑,我都要给他点个赞
Natsukiyou:
昆山龙哥案推动正当防卫法进步20年,我只希望邯郸未成年人虐杀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步30年。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我心中朴素的价值观和道德感促使我为此发声。若再不进步,未来我的孩子怎么办呢?孩子们的社会生存环境将再无安全感可言。

【回复】这个律师就是昆山龙哥案的律师
【回复】中肯的理性的评论,明眼人都知道三出生基本不可能判死刑,该案件最好的结果就是可以推动完善立法,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让未成年不再是免死金牌,相比其它评论基本就是在泄恨
【回复】虽然我可能不会有孩子,但是我想如果我的孩子离开了,而凶手还在好好活着上课,生活,我会选择触犯法律的底线…凭什么我的孩子没有了而他们还逍遥法外
晴朗天空88:
这个案子要是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后果极其严重。

【回复】这次要是不判三只畜生死刑 我以后直接教我的孩子 有人跟你起矛盾直接用刀杀了他 好过自己被杀 先下手为强
【回复】回复 @布里斯顿 :确实,探监总好过扫墓。哪怕是最差的后果,反击的过程中死了,或是因为在反击的过程中杀死对方而被判死刑,这样那也好歹也死的有点价值。
【回复】判决结果就是全国人民的育儿指南
路人提督飘爷:
律师说的时候已经有种含着泪,咬牙切齿的感觉……一个外人都这么难受,亲人就更难受了

【回复】是,看起来就是刚刚痛哭过努力恢复平静后的叙述。。。反正我的眼泪是真的止不住,这三个恶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回复】被害者的父亲是强撑了四个多小时亲眼看着孩子被尸检的……
【回复】三个恶种必须死刑,社会不需要这样的垃圾!
星空下的树子:
公开审判,全国中小学生观看,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回复】回复 @土豆子关瑞生 :没有先例,这就是先例
【回复】就是希望这成首例好避免新的受害者出现
【回复】回复 @迪帅帅帅 :做一套新闻节目,专门讲解这次案件,然后再用3D模拟视频详细的描述受害人被害过程(伤口特写),这样应该可以?
去吧皮卡丘Orz:
光一个路人听到这种伤情描述都忍不住气的浑身发抖,忍不住掉眼泪,难以想象受害人家属看到小孩死的这么惨烈怎么受得了?这种不判死刑,怎么让人接受?

【回复】这属于虐杀,都不是谋杀了
【回复】这是往死里虐待。。。铁铲往脸上脖子上铲。。根本没想让他活着。这他妈已经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了。。头皮发麻
【回复】这种事情我连想都不敢想,这得多疼,他死之前到底会有多绝望
不要玩木木可以吗:
让我想到了渔沟中学那个可怜的孩子“我为国家奉献一生,国家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我的孩子”,当初那几天我看见一次哭一次,我发声的视频都被下架了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孩子只是在霸凌中反抗了一次,就失去了生命。而霸凌的那七个人中,因为其中一个是校长的侄子,就可以逍遥法外。学校还谎称摄像头坏了不给看监控,同宿舍层的拍摄视频也被学校签下保密协议不让流出,我听当地学生家长传过,谁敢站出来指正,谁就要被退学,国家军人的孩子啊(是侄子),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公道

【回复】这件事不是早就有结果了吗?灵璧公安发的通报已经很严谨加详细了啊。按照通告上所说,根本不存在霸凌,校长也和那些人没有关系。还有,别把一个乡镇初中的校长想的有多大权利,一个乡科级别干部的他能让市里来的调查组听他的吗?
【回复】回复 @醉瑶色 :你信吗我不怎么信[难过]
【回复】回复 @醉瑶色 :一个县里的干部上面能够到省级,你说乡里的干部能不能够到市级?
大污师DWS:
我在想这孩子临死前是多么绝望啊,他说不定在大声呼喊他的爸爸,或者妈妈。希望有人来救他。一定要严惩凶手!

【回复】孩子都来不及呼喊,发不出声的,利器重击后人是发不出声的,只剩绝望的恐惧和无力无声的剧痛!
【回复】《孙子兵法》:“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只有洞悉人性之恶,才能更好的立法和执法。而人性之恶,就是惧威而不怀德!只有除恶务尽,才能真正惩恶扬善!
【回复】回复 @梅老八啊 : 这个我能肯定,以前被人从后背狠狠拍了一下喊不出来声音。
偷绫人那维莱特裤衩:
除害虫的时候哪里管他是成虫还是幼虫

【回复】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位比楼主冷静一点。 除害虫的时候不分幼虫成虫是因为它从出生就注定是有害的, 但是人类不一样,所以一直以来有未成年保护法。 (另外我是支持此案重判的,别假设我的立场别怼我)
【回复】害虫从出生开始就已经是有害了,不管是不是成虫幼虫
【回复】回复 @用6个币就为了改名字 :楼主的话是有道理的,你这太偏激了
老公不可能那么大只:
天老爷,光是听律师说都已经心惊胆战、满背发凉了,真不敢想他当时会有多疼多绝望啊[大哭][大哭][大哭]

【回复】这分明就是虐杀,这种残暴程度一般人成年人都干不出来啊!
【回复】这个律师非常出名,曾经昆山龙哥反杀案就是他辩护成正当防卫的
【回复】最气的是这是明显的预谋杀人 虐杀 还不知道这三个魔鬼会被关多久就能放出来 [无语]前面已经有12男孩谋杀4岁女童撤案的例子了 这社会真的 法律发展跟不上网络发展
bili_74583877037:
这么残忍,事后还能若无其事的打游戏,上学。这成年人有的都不一定有那么强的心态呀。

【回复】它们天生恶魔,反社会反人类,害人根本没有心理负担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
【回复】天生的坏种,父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回复】这仨就是天生的杀人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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