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东生建议:针对校园霸凌等情况,正当防卫的认定门槛应适当降低

作者: 搜狐新闻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3-04 16:27:46 浏览:10353 次

人大代表李东生建议:针对校园霸凌等情况,正当防卫的认定门槛应适当降低

祎祎幺幺:
说过很多次了,卫城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被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回复】这才说到点子上了。大法党打着未成年人保护的幌子,为有权有势的人的子女开脱的日子应该早点结束。
【回复】回复 @B站的那些B事儿 :不光是有权有势人家的孩子,现在的小孩都很聪明,他们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违法后果不严重,所以特别的嚣张跋扈
【回复】这保护法每一次保护的全都是施暴方
木凤凰:
当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只对受害者生效

【回复】加害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是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生效
【回复】我的评价是没必要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3岁看到老,他小时候霸凌以后也不是好东西。
【回复】这保护法几乎都是保护施暴方的
麻-辣-鸡-丝:
我觉得校园里发生的事,先改改学校为了名声压热度删监控等行为比较合适,多装点监控

【回复】顶你 ,校园各种事件等出现到公众眼中的时候已经是校内各种通报压消息下来的了,很容易让大众不知真相,应该加强监管力度
【回复】监控应该由当地教育局管控,学校只有查看权,给当地教育局设立定期维护监控设施的义务,这样就可以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
我朋友很多哈哈:
加重处罚才有用,这么搞要么是直接在校园里开大乱斗,要么就是施暴者过于强势(比如身体素质强,纠集人数多等)而导致受害者压根不敢正当防卫。

【回复】什么法都没用,不反抗的本质是无力反抗,而不是不敢反抗,三五个带棍子的粗汉对你一个瘦弱的老实人,你和他们说法律?
【回复】对,加重处罚才行,要不然去惹受害者,受害者一还手就能无限“防卫”了
【回复】没用啊,那些施暴者会卡着法律边缘呢
solaou:
正当防卫应该有无限反击权才对,不应有防卫过当这个概念

【回复】回复 @撞开生活的泥头车 :那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出手给人一巴掌呢[吃瓜]
【回复】+1,防卫过当本身就不合逻辑
【回复】回复 @撞开生活的泥头车 :那也行[吃瓜],就是要遏制这种风气
思_未明:
未成年人需要的从来是受害者保护法,而不是一概而论的保护法,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未成年你保护了个🔨

【回复】受害者都死了,施暴者居然不死刑
会画画的波: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你得打得过才行,打不过怎么办?

【回复】回复 @扣币布莱摁忑 :敢打,没打过,算不算正当防卫?
【回复】回复 @立一小姐 :训诫只是对轻罪适用,杀人重罪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判死刑而已,牢还是要坐的。而且出狱后再次犯罪是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的,如果关系不够硬的话。
【回复】人家一大伙人,你一个人,怎么正当防卫?我们需要的是降低刑罚年龄,加大力度,而不是只是告诫教育侵害者。
左军都督:
同时必须取消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制度,令人发指的消失的夫妻案,其中一个嫌疑人因为未成年逃出生天[热]

【回复】回复 @cuiluqieningmeng :容易出冤案?要不要干脆废死?
【回复】这个真不建议,容易出冤案,我觉得连坐更合理。未成年犯法监护人也有责任。
不平凡D小丑:
我记得曾有一个小说,几十年前的看到的,名字记不清了,现在估计早就被封了,说的就是校园霸凌,可惜的是,这个人被霸凌的不是主角倒是剧情中的大反派,一切故事的万恶之源,反派也是一个被霸凌的人,手无缚鸡之力(比吕轻侯还差)然而他有一个神奇绝技,那就是谁霸凌他的人接下来就会被厄运缠上(差不多就是“人型雪风号驱逐舰”)不仅霸凌者被克死,而且连不分青红皂白开除他的老师也离奇死于非命,你说他强吧,他谁都打不过,老实人一个,你说他弱吧,敢碰他的基本死绝,最后,没有学校敢收留他了…… 虽然当时看的时候我笑的是发出了猪叫(霸凌者一集一个死法,不带重的,而且这位还没办法被刑事责任法律起诉,毕竟你霸凌他过后,回去路上被横穿马路的车撞死,跟他又有什么关系???)然而可惜的是,这人是反派,重点就是以反派的遭遇讽刺这种事……所以你明白为啥这书被封了吧!

道亦曰:
很明显需要对校方进行针对性管理,教育局划水不是一天两天了,最好能规定学校能做到全面的(至少厕所门口要布控,让发生在死角的霸凌能有合理推断的角度)监控部署,并且直连辖区派出所,而且出事故无监控学校全责。

zycstb:
第二十条,祝你平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忧伤的小刀:
打人者不一定是一个人,有几人能正当防卫?不如提高犯罪处罚更有意义!

-_-休哥:
跟正当防卫有个几把关系,几个人围着你,你怎么防卫?拿刀把他们都砍死?不使用凶器你压根没有出手的机会,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得起刀子,而且校园霸凌一定要使用暴力么?随意毁坏你的东西,冷暴力,孤立你呢?有的人会说孤立怕什么,别和他们玩不就行了,但学校就是个小社会,而且孩子没有那么独立,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也可以让生活容易一些。这些领导专家能理解个屁!

【回复】回复 @碧落澄蓝 : 保障受害者的正当防卫权,鼓励他们奋起反抗当然是好的,我们初中隔壁班就是有个同学长期被欺负,在某次受欺负后拿刀砍了霸凌者,但是和20条一样,正当防卫里的细节太多,首先这个同学是有准备的,他趁着假期回家买的刀,并藏到宿舍卫生间,其次霸凌者对他的殴打停止后他去拿出的刀砍了霸凌者。 但是很多时候被欺负的同学压根不敢反抗,既然敢于霸凌你,就是吃准你反抗不了,不使用凶器一般打不过,难道我们要向美国人人有枪一样,让孩子都带刀么。 想想里面的细节,如果我欺负别人一次,不带凶器,就是拳脚+辱骂,立马就被捅了,这叫做正当防卫么,可能叫做冲突吧,一般来说你还要等别人多次欺负你才能说被霸凌,但是如果是老师和学校负责且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呢,在第一次发生矛盾后就给与正确处理。 自己曾经遭遇霸凌,告知班主任后,班主任竟然怪我,说:“你以为我没说过他么?”,施暴者对你多次殴打辱骂,但是老师只是说说他,你觉得老师负责么,而且在你提出来的时候,老师第一反应不是问你具体经过,而是觉得你提出的问题是给他找麻烦。 总结,正当防卫是事后的一道保护屏障,但是绝地反击布对于阻止霸凌的发生效果有限,而且和这个事件其实关系不大,因为这个事件不是一个反杀事件,而且施暴者是三个打一个,而且可能使用凶器,受害者如何正当防卫?不知道怎么就扯到正当防卫了。 说个有意思的事吧,就是很多初中小学老师都喜欢让说最孬(河南方言)的学生当班长,我问我一个做班主任的亲戚为什么,他说因为孬才能管的了同学们,所以这不是给暴力背书么
【回复】确实,施暴者可能不止一个,受害者也可能是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但现实生活就是丰富的,各种情况都有,也都有可能发生,你见过一个孩子打另一个孩子,受害者只推了施害者一把,施害者就碰头倒地昏迷的吗?所以,人家建议放宽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也是有意义的,尽管适应的情况可能只占1%,但一个家庭摊上就是100%,法律能给这样家庭撑腰也是正义。
凤聆雪:
证据石锤后直接坐牢,这样才有震慑力,其他的屁用没有!

一个路过的炸天帮老祖:
【大型纪录片《河北三出生》震撼播出,不是上初中吗,建议直接初四吧!-哔哩哔哩】 https://b23.tv/M73jZfr[辣眼睛][无语][生气]

静静钓鱼:
如果这样学校就成斗兽场了,学生们打的不亦乐乎。其实把霸凌人员开除是对的。

【回复】没用的,能霸凌的开除啥的都不是事[吃瓜]直接入刑法
医者仁心好医生:
我觉得还可以加一点,如果校园霸凌用文明解决方法无效的情况下(如与霸凌者家长沟通无效),或者霸凌行为非常恶劣的情况下(如脱衣,殴打,敲诈勒索),被霸凌者的家长出面以暴制暴,教训了霸凌者一顿,那么被霸凌者家长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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