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致十级伤残,法院:投喂者构成饲养关系,赔24万

作者: star星视频分类: 综合 发布时间: 2024-03-19 14:29:20 浏览:156324 次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致十级伤残,法院:投喂者构成饲养关系,赔24万

玫瑰之箭:
致敬传奇法师王浩“不是你养的为什么要喂?”

【回复】你长期定点投喂,那这个猫就是你的,更别提还会带猫去洗澡,属于是把自己的猫散养在羽毛球馆了。
【回复】md,王浩这个话居然今天还有正面作用了[吃瓜]
挪威超人布雷维克:
首先我来说一下十级伤残的检定标准。 我个人是22年手指被东西砸了一下,导致骨折,事后打了一个克氏针固定的。现在已经恢复。 十级伤残的定性标准是只要你因为工作受伤骨折,最低就是十级伤残。哪怕你是小拇指之间骨折了,都是十级。 如果治疗以后对日后功能有影响或者有缺失至少是9级起步。 简单的来说,你在工作中哪怕是摔倒了,脚扭了导致骨折,立马可以报十级伤残。赔偿金分两部分,一部分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约3万左右。还有一部分是你离职以后给的,多少不清楚。反正加起来也就5-6万左右,可能都不到。 像视屏里的那一位赔了24万,多的很可能是治疗费用。毕竟有人赔钱,医院啥都敢干。 就比如我当时去医院,医院一听到我是公伤全报,每天给我吊6瓶水,一天上千块,我都跟医生说手伤口消炎了不用吊那么多了,结果说不吊第二天还开,全是进口药。让我前后住院十多天,死活不肯让我离开。然后打克氏针还用的几千块一根的钛针。我老头就说无所谓,反正公司全报,最后一个小骨折花了17000。封闭的是我旁边病房一个大妈被人骑车撞了,大腿骨折,很严重,骑车撞人的人跑了,大妈家没钱住了七八院才花了5-6000千。医生也不逼着她吊水。

【回复】十级是康复后也对日后有影响的,小拇指骨折那属于轻微伤,得断离才算十级。你去查一查,四根肋骨骨折才算十级。
【回复】2024年2月2日,法院依法酌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肖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
【回复】伤和赔并不等同。理发店小孩把别人头发剪了,一点伤没有,却赔了几万接头发的费用。只要别人要求合理法院都会认可
拖拉基紗弼:
刚看到24w,吓了我一跳,然后看到有人说,这人工资2w,7个月误工费就14w打底了,再加上这是体育场馆,场馆应该也得赔点,再加上医疗费乱七八糟的,感觉24w好像也没啥问题

【回复】跟误工费没关系,他这个后遗症踝关节功能丧失50%基本上下半辈子就告别剧烈运动了,算轻微残疾了,残疾补偿金16万,剩下的才是四万六的医疗费,几千几千的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律师费这些杂项
【回复】回复 @谷子游侠 :体育馆该有猫吗?兄弟 踩的球就是 球主人和场馆的责任了
你是我的天河:
全国那么多爱猫人士,发动组织一下筹款给受害人吧!毕竟你们是有爱心的

【回复】回复 @小孩子不懂事取着玩的 :他们的逻辑是你也应该爱猫救猫,而不是由爱猫人士独自去承担责任,错在你不在他。这个人摔倒是他自己倒霉,怪不得猫与爱猫人士,猫也不想的。所以你们的攻击无效。[偷笑]
【回复】什么档次,居然和爱猫人士猫爹比。 救两只猫筹款三百万足以说明爱猫人士多爱它们的猫爹,人类不配爱猫人士的爱。 [doge][doge][doge][doge][doge][doge][doge][doge]
当乌龙茶被点燃:
长期投喂,其实已经是饲养关系了。只不过,别人是家养,他是放养。

【回复】不用铲屎,不用清理掉的毛,还过了养宠物的瘾。管它平时在哪拉尿,管它脏哪块公共地面呢。要是再不用担责,这太划算了。就得治治他们。
【回复】回复 @薛定谔的番茄猫 :你是傻叉吗?人和动物能相提并论吗?一次俩次就算吗?还有你是小孩的爹的话,你小孩杀人了,你照样陪。
【回复】回复 @薛定谔的番茄猫 :人和动物并不是相同权利,人有人权,但动物只有物权
不动明゚゙゚゙゚゙:
2022年8月起,肖某收养了一只灰白色、约五 六斤的流浪猫,肖某会把猫粮放在碗里,然后 放在球馆外厕所门口。肖某还为猫起了个名字 叫“土豆”,猫的喂养等都由肖某料理,他还带猫 去宠物医院洗澡、看病。

【回复】就这样了也不给它带家里😅
你索尼MA呢:
爱猫人士弃养,爱猫人士投喂,爱猫人士赔钱,我认为这非常合理

【回复】回复 @勒布朗_韦斯特 : 如果有监控拍到你多次固定地点投喂,大概率你是没跑了
【回复】回复 @mud13 :不是爱猫的弃养还能是什么人,爱心泛滥养两个月发现养不好就弃养
【回复】回复 @mud13 :对对对 弃养的都是虐猫恨猫的。爱猫人士和正常人不是一个次元
再改砍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流浪猫对他人造成损害和侵权,应由其长期投喂者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投喂者的喂养使流浪猫定居聚集在公共环境中,侵害公共利益,给公共环境带来危险。若流浪猫定居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投喂者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惊喜][惊喜][害羞]

【回复】回复 @木子王祺 :丢弃者罚也难查出来,动物又不是人,不会说话,不能指认,而且就算动物会指认,也不可能会承认动物的指证。人去指证都得查证词是否属实,更何况动物[笑哭]
【回复】回复 @木子王祺 : 芯片都没打,去哪找丢弃者
【回复】回复 @木子王祺 :刚丢弃可能会有责任,但丢弃很久了,正常早就饿死了,因为新的喂养者出现才导致流浪猫的存活和流浪猫导致的人身损害,只能说喂养者的责任
摆的等时性:
问题应该不在于流浪猫该不该喂养,问题应该在与打羽毛球的场地,竟然有猫在其中,这绝对是羽毛球场地责任

【回复】本来就不应该,流浪猫会大量繁殖、捕杀鸟类,破坏生态平衡。真的爱就应该送去绝育,打防疫针,而不只是投喂。
【回复】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产生的侵权行为
【回复】回复 @布尔希德 :捕杀是最直接最省钱的了,但“好心人”太多,也很麻烦,她应该说的绝育应该是喂养的人自己出钱绝育
梦-文申:
长期固定投喂不就是散养吗?一点问题没有啊

【回复】回复 @回忆smile :没有证件证明不了是你的私有财产,但是你投喂他构成喂养事实,基于这一层关系,他伤了人你就得赔偿,而因为不是你的财产所以你说的情况要求不了
【回复】回复 @回忆smile :不能,因为流浪猫不属于你
【回复】回复 @回忆smile :简单来说,是你的固定投喂行为,导致流浪猫逗留,导致有人受伤,所以你要承担责任。 但流浪猫本身并不属于你。
不想再吃土了:
这,我以为场馆责任更大呢,让猫进来才导致人摔倒啊,或者两边一半责任。我果然是个法盲[喜极而泣]

【回复】关系变了,如果是无投喂关系,流浪猫跑进来场馆人员都没发现,肯定是场馆人员责任。 但是这案子里有人长期在固定位置投喂,流浪猫形成记忆,会经常去那地方找吃的,属于人为培养的习惯。大概是这么个逻辑。
【回复】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对人造成损害的无论饲养者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除非被侵权的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哪怕是饲养期间动物跑了,或者饲养者把动物丢了也不能免责。所以说饲养者的责任更重。
【回复】2023年4月20日,原告与同事王某、李某2、钱某、徐某2等人一同至被告某某公司经营的位于本市闵行区的宏博羽毛球馆打羽毛球。原告在后场准备跳起接球扣杀,落地时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致摔倒受伤。后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经了解,被告肖某是某某公司的员工,场馆中的猫由肖某饲养。
不会水の水怪:
等等,我似乎发现了一个bug: 如果投喂流浪猫狗构成饲养关系的话,那么就是说我所投喂的流浪猫狗也属于我的私人财产。那如果动物救助站,私人领养想带走这只流浪猫狗就必须要征得我的同意,否则就是盗窃他人财物? 求解[思考][思考][思考]

【回复】你不感觉关系真定了没好事吗,那你也就是属于遗失。属于走丢。正常就是真的你的宠物猫丢了,你报警执行起来都很麻烦。现在在外面遛狗不牵绳狗当着你面给你抓了你都没话说。你散养被抓了你不去赔礼道歉你能拿回来都挺不可思议的
【回复】谁举证谁证明,你想要赔偿必须证明你饲养了它
【回复】想多了 首先盗窃他人财物是有明确的盗窃行为才算 其次你说的是散养不是家养 按散养和你说的盗窃举例 你总不能在路边捡到手机就被说盗窃吧? 捡到被发现还拒不退还才算侵占罪 你先理清楚盗窃是什么定义再来参与讨论吧 你这逻辑太奇怪了
bili_60260689536:
流浪猫不属于你的私人财产,所以别人就算把你喂养的流浪猫打死了,或偷走了都不用给你赔偿,但要是你喂养的流浪猫造成他人受伤,那对不起,你这个喂养者必须负主要责任。这一点我觉得很合理

【回复】然而并不是,之前和猫住捡到个流浪无毛都跟伺候大爷似的小心翼翼的,得充分保留证据自证只是捡到并出于人道主义提供治疗和喂养,就是怕原主人发现以后告他们偷窃。只是现在好多流浪猫都是田园猫本身也没啥价值,根本不够称立案条件罢了。但是猫把别人伤了,并且有证据证明这个是你饲养的,那作为饲主就没得反驳。
【回复】回复 @元缘原怨 :摔骨折了还讹诈啊[笑哭]
【回复】人命高于一切,不然大部分人连宠物猫的地位都不如。

社会 法院 案件 流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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