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是免死金牌?罗翔谈未成年人杀人案:惩罚才能带来改造效果

作者: 看看新闻Knews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3-17 14:15:40 浏览:199487 次

湖师大函授24汉语言:
还是犯罪成本太低了,中学生欺凌大多数就是赔礼道歉,以至于让一些学生自以为自己有未成年人这个免死金牌

【回复】说实话好多霸凌在老师甚至家长看来就是小打小闹,比如说一些恶劣的恶作剧,还有辱骂等等,上升到殴打其实也是非常严重的了
【回复】回复 @小丑不恋红尘 :作为教师现在能惩罚的手段太少了,只能批评教育。很多霸凌别人的的初中生,尤其是会打人的,早就没把老师放在眼里了。
【回复】回复 @缥缈天外仙- :家长是会踢皮球的懂?而且老师不是打不打人的事情,是缺少肃立威信的手段。到现在教师能对学生最大的惩罚也就罚站,还不能超过一节课的时间
初心如兮:
这种人如果判刑都不够严,那后面的霸凌者只会越来越猖狂

【回复】“有法可究,执法必严。”
【回复】回复 @崩溃理喻者 : 法律的建立是什么?1、规避风险,让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是“有法可依”。2、你已经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哪怕不知道,那是家庭、学校的事!犯了法,不要谈什么未成年不未成年了,没有意义。直接量刑就可以了。这是“违法必究”。3、能不能做到上面的违法必究呢?要看这条法律还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如果有,那就请从严处理。如果无,这件事就是推动立法甚至是修改的契机了。但这些都是以后得事,现在我们只关注这件事的结果。
【回复】[抠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缔约国应确保:(a)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人所犯罪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b)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c)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应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严应受尊重,并应考虑到用其年龄段所需要的方式加以对待。特别是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应同成人隔开,除非认为反之最有利于儿童,并有权通过信件和探访同家人保持联系,但特殊情况除外;(d)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均有权迅速获得法律及其它适当援助,并有权向法院或其它独立公正的主管当局就其被剥夺自由一事之合法性提出异议,并有权迅速就任何此类行动得到裁定。
--小猫--:
国内小孩很早接触互联网,所以,他们知道

【回复】这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好像才刚满14岁,在我以成年人视角痛批他们的时候,我才想到他们难道就与我年龄相差很大吗?他们绝不是小孩,而是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已经酝酿出了邪恶之意
【回复】网络带来了许多东西,泥沙俱下。 导致现在孩子都太早熟了,心里生理。
【回复】恐怖的是他们什么都知道,但没有人生阅历,目光短浅,看不太远,很容易冲动
菠萝-pineapple:
看到一句话:全国所有的校园霸凌者(包括其监护人)都在等着这个案件的后续和最终判决。。。。

【回复】霸凌者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受害者更无助了。
浩荡荡漾漾:
这方面的法律不应该只看西方的进程,应该考虑中国人民的传统价值观和朴素的情感

【回复】杀人和年龄没关系,只要你杀人就该偿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而不是保护施暴者,否则那就是地狱
【回复】回复 @甲醛灬净化员 :你把自己代入到杀人犯了?
【回复】回复 @甲醛灬净化员 :你把自己带入到小畜生身上了?我十三岁的时候还是只知道看书的一个老实孩子,看的书可能不是正经书但是特别老实,年纪大了也就是当当死宅,从来没想过杀人犯法。怎么会有人带入自己是罪犯呢
风景一色调:
整件事情最难受的地方在于他们以三个未成年孩子的身份犯下了在成年人身份犯罪看来得死三遍的事情,那么最关键的量刑这一块就需要司法机关好好思考,给关注这件事的人民一个合理交代,以及给后面的类似事件判罚一个依据

【回复】回复 @瓦西里布洛欣 :那你问问以色列遵守了吗[脱单doge]
【回复】[抠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缔约国应确保:(a)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人所犯罪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b)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c)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应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严应受尊重,并应考虑到用其年龄段所需要的方式加以对待。特别是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应同成人隔开,除非认为反之最有利于儿童,并有权通过信件和探访同家人保持联系,但特殊情况除外;(d)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均有权迅速获得法律及其它适当援助,并有权向法院或其它独立公正的主管当局就其被剥夺自由一事之合法性提出异议,并有权迅速就任何此类行动得到裁定。要达成你的目的,你需要先去找全国人大把公约退了!~
【回复】回复 @一只突稽兵 :从他们挖的那个坑可以看出三个没有一个不该死的
AmyWeiner:
转一位网友的评论: 1.查看三个凶手的手掌,指出三个孩子没干过农活,挖这么深的坑一定有血泡或起茧。如果没有,那么大人参与挖深坑的可能性很大! 2.那个孩子的家长找失踪孩子下落时敲过凶手家门,凶手家人足足两个多小时没开门,这个时间段凶手家长很有可能知情了! 3.三个未成年人那么沉着冷静,大人支招的可能性也很大!请一并调查追究三个凶手家长的责任!案件太恶劣了!大人后期参与的可能性很大! 4. 作为一个典型案例了,如果处理不好将会有更多的效仿者诞生,不要让“未成年”三个字成为罪犯的开脱之词!生命没有界限!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希望这不是代名词,希望严惩!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霸凌,是人性的扭曲,是犯罪,是教育的缺陷!坐等邯郸警方调查结果!!!

【回复】别放音乐,听不清罗老师的声音
【回复】警方已经说了,分两次挖的坑
清茶小蛋糕:
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看,希望法官重视这个案件的重要性

【回复】回复 @疏浅兮墨 :就算导致了也是错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犯了错就要惩罚,受伤害的人是无辜的不该死。
【回复】回复 @疏浅兮墨 :不判给施暴者判给你吗[给心心][给心心]
【回复】回复 @疏浅兮墨 :读书读傻了
东蓠剑客:
未成年不是犯罪的理由,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理由去夺走他人的生命。所以必须严惩

无聊的柚兮君:
看过原视频的人说句话,现在新闻学真的就这样了吗?断章无意,罗翔是说的别人的观点,什么是非曲直。你这一转,截的片段,成了罗翔本人的观点?一样吗?

【回复】新闻学就是这样啊,只要能有流量,哪管他是非对错
spooty:
废弃大棚温度失衡,地面坚硬起码2个挖坑好手轮流几小时配合能挖那么深,都累得够呛,我不相信三小孩能挖

【回复】回复 @老孙擅长高数 :你在diss什么鬼啊,反对你的观点也骂,承认你的观点也喷,不知道你在喷什么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李亚峰:经技术部门勘验,坑深只有0.56米,也就是56厘米。所以说坑深两米多,网上说有大人参与是不属实的。 犯罪嫌疑人为有预谋作案 为掩埋尸体分两次挖坑 被害人尸体掩埋地坑深56厘米 目前未发现有成人参与作案 3月18号的最新新闻
【回复】回复 @老孙擅长高数 :[妙啊]蓄意杀人那就不一样了
【回复】回复 @老孙擅长高数 :人家说你是对的你还反咬一口[呆][呆][呆]你没事吧大哥
呦呦丶鹿鸣:
霸凌者抓着被霸凌者的头发,笑着说道:你看我杀了你,我也不会死。

【回复】回复 @线条小狗罢了 :我只能说多去看几期未成年犯案的,可能会让你失望甚至魔幻,未成年简直就是一块免死金牌[笑哭]
【回复】凭什么受害者失去了生命,凶手却没有失去生命呢?不该一命换一命吗
【回复】回复 @b战小鬼多 :是这样的,看这次的处理结果吧
兔子要升级:
如果这都不判死刑,就真的太让人失望了,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

【回复】刑法第四十九条已经定死了,最高无期
【回复】这三个畜生在杀人的时候,心里估计也在想,反正未成年也判不了死刑[辣眼睛]
【回复】十八岁以下,不适用死刑,这条线现阶段跨不过去
好きです五月:
小偷小摸还能进去教育下放出来,这种霸凌致人死亡,本来就该直接毙了,还是恶意,给这三个人改变的机会,死去的孩子呢

何を忘れる:
改造?我不信这几个畜生能改造得了,手段残忍,心里素质还特别强,杀了人还能如无其事的正常上课,玩手机打游戏,警察找上门还能极其冷静假装不知道,改造只会改造出来更让人害怕的恶魔,这三个都是畜生,来自地狱的恶魔

绝世诗人:
谁还记得前几年有个12岁小孩,身高一米七几,把一个小女孩沙了后,扔厕所了。 后来那个小男孩居然不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回复 @zitah :不追究刑事责任,赔了几万块钱。甚至一个道歉都没有。然后少管所待两年,两年出来后还不到18岁,接着作恶。
【回复】我也想到这个了 不知道后面咋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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