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击里的法律)打剑不小心把小伙伴捅死了怎么办?

作者: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分类: 运动综合 发布时间: 2020-07-18 21:21:27 浏览:27279 次

(兵击里的法律)打剑不小心把小伙伴捅死了怎么办?

突刺の咸鱼:
珍爱生命,远离力王。 昨天我打海绵对面的铁憨憨力王拿剑格在我肚子上重击。。。 在地上躺了十几分钟才站的起来 不打气剑 ,从我做起[OK]

【回复】力王:反持刃剑格击是剑术的一部分[滑稽]
【回复】回复 @亦清居士 :既然如此,页锤也是兵击的一部分!
【回复】回复 @荒野猎人康某人 :对!长柄战锤也是兵击的一部分!
远方牧马人:
懂力,以后跟谁有仇就拉他打剑,用史实重量重心的重型长杆直接击杀,反正是过失致人死亡,不用偿命[滑稽]

【回复】我靠,这是生死大仇啊? 而且被查明有仇的话,故意杀人了都[大哭]
【回复】且称之为:绅士决斗[妙啊]
沭阳冷斗会厨师:
up我想咨询一下以下6种情况法律怎么判 1:我摆了长点架势丝毫未动,对手冲撞过来由于没有捕剑器和护喉直接刺穿死亡 2: 我与对手正常打剑,对手由于自身身体疾病列如突发心脏病死亡,而诱因是我的一次斩击 3:参加赛事时候,对手无意间忘带护具,护具不齐,而由于主办方疏忽并没有发现,在对抗中死亡 4:参加赛事时候,对手为了灵活性放弃了部分护具,或者采用了不合格护具,而由于主办方疏忽并没有发现,在对抗中死亡 5:参加赛事时候,对手为了灵活性放弃了部分护具,或者采用了不合格护具,主办方要求更换护具被拒绝,对手表示自己承担后果,主办方让他上了,我没有拒绝,对手在对抗中死亡 6:参加赛事时候,对手为了灵活性放弃了部分护具,或者采用了不合格护具,主办方要求更换护具被拒绝,对手表示自己承担后果,主办方让他上了,我表示拒绝,但是主办方表示拒绝就是弃赛会被淘汰,于是我硬着头皮上了,对手在对抗中死亡

【回复】1意外事件,不赔钱,如果明知对方没防护还不躲就要判刑 2要赔钱,知道有病还打就要判刑 3对手要赔钱,对手赔不起组织者赔 4-6同上
【回复】回复 @沭阳冷斗会厨师 :哈哈哈哈好,给老爷讲讲 像第一种情况,其实我自身也是处于一个相对运动的状态。并不是我摆了一个长点的架势,我就是让他打的架势,所以这个还是应该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但是对手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可,选择不起诉或者是减轻你所负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就和我顶置的那位大佬的观点,其中核心因素,一致的。就是介入,我出手是,因,他的死亡是结果。但其中出现了他因为心脏病等自身疾病,重大因素的介入,所以,不构成,我的过失。当然,这只是刑法上,在民事上,他家人肯定会想办法拉着你赔一大笔钱的哈哈哈哈。 至于接下来的各种情况,不仅是对手存在过错,主办方也是过错方,因为主办方他有一个检测督促,选手穿戴好护具,再去比赛的义务。主办方如果只做到了提醒,那么她的义务是履行不完整的。故存在过错。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不予将你起诉以及起诉后减轻你所承担的责任
【回复】哈哈哈哈,不求关注硬币,给我点赞我就告诉你,(气鼓鼓)哈哈哈哈
赤瑾Redjade:
中劍:引颈自戮[大哭] 日刀:切腹谢罪[大哭] 黑马:把劍插在小伙伴的遗体上,高喊一声:“阿门!”[歪嘴]

非典型rapier:
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回复】嗯,通俗理解就是主观上都是不想杀小伙伴的。所以不是故意杀人了。 至于引起过失的具体原因细化可以很多很多的说
【回复】回复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 :其实如果是护具问题,从法理上连过失都算不上,如果致人死亡都算过失致人死亡,那么出现受伤岂不是也算过失伤害了。hema使用钢剑对抗,毫无疑问属于高风险行为,参加Hema对练,是一种自担风险行为,参与者明知有风险但还是参加,应当自己承担合理风险,如果是处于正常对抗状态下,由于护具问题造成的伤害,对于对抗双方来说归于意外事件更合理,护具厂商是否有责任取决于产品是否合格,即使是合格的产品也有损坏的可能,并不能判定厂商就一定有责任。
【回复】回复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 总结一下: 因兵击活动致伤致死的情况下: 在客观方面上:参与兵击活动的双方明知且自愿承担该活动产生的风险,属于自负风险的行为。此种情形下,兵击活动并非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若存在护具质量问题的异常介入因素,则阻断了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也不构成犯罪。(话说危害行为都谈不上,谈啥因果关系……[捂脸])并转而应当追究护具厂商的产品责任或销售者的违约责任。 在主观方面上:兵击活动的双方均不希望该结果的发生,且采取了必要措施加以预防,在任一方致伤致死的结果发生时,均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罪过形态。因双方均无过错,民事部分的损失应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加以分担。 双方之间存在免责协议(生死协议)的,免责协议根据原《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及《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无效,不得以该协议主张免除所应承担的公平责任。
断罪天使650102号:
把自己手砍了从此再不用剑呗(>ω<)

纹某想退休:
坚持对练点到为止,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陪你练习的朋友与同伴,想练力量私下跟靶子磨去。[doge]你能把剑停在你同伴脸上,自然也就能用更快的速度与力量乎对手身上[doge][保佑]最后,希望护具没事

弓刀手大邦:
还能怎么办,反告对方太菜呗! “我还没用力,你就倒下了”

【回复】哈哈哈哈,说对方自己身体问题,故意隐瞒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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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手臂力量太弱了,还是先练练再加群吧……
【回复】up你这是在抢芹泽台词啊[滑稽]
【回复】回复 @吾乃时臣 :对,美团大众点评都能搜到。非盈利组织。基础装备需要购买,费用250元一月。
学法律与剑术的主教:
这个视频是针对普通打剑时候的情况 主体是那些刀刀玩火的火刀朋友 就像楼下有大佬也补充了一些其他情况,所以我顶置说明一下哈 然后问了律师老爹,他更正了一下词汇 不是过失杀人罪 用 过失致人死亡 这个词汇,然后就是具体看情况分析问题哈。 然后个人开了美颜,是不是人模狗样了?哈哈哈哈哈让我自恋一下。我原来视频也有讲到我囊性痤疮问题。原来美妆博主那味儿这么来的

叉昏呐:
好家伙,平常瓶盖拧不开,一拿剑就是海格力斯

詹姆斯-卡特:
啊....竟然能在B站碰上主教.... 真是荣幸 对了我是骑士..[吃瓜]

limyys:
为什么我会刷到这种平时根本想不到的问题[热词系列_知识增加]

【回复】是啊,自己平时在练,可是没有小伙伴
假河豚:
一般我遇到力王都不会和他真打,随便附和他两下赶快把这局糊弄过去就得了……

【回复】我手指又被砍爆了 力王: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对朋友也那么认真不会吧
江镜岛一期羊驼酱:
要是无甲狂魔非要约战对砍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你明知他有生命危险而他不知才是最痛苦的😣。。。

【回复】打斗是双方的,非要约战可以拒绝,拒绝不了喊警察告他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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