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洋大人,所以就要判死刑?请客观看待南京口角杀人案

作者: 波士顿圆脸分类: 日常 发布时间: 2020-06-07 15:11:57 浏览:186991 次

因为是洋大人,所以就要判死刑?请客观看待南京口角杀人案

阿姨准备了:
主要是南京法官 破的那些破事 也能洗?[doge]

【回复】回复 @随风灬流云 :官司打完了,庭外和解了,人家又反过头来说自己撞人了,你不觉得这很魔幻吗?人家彭宇承认是自己撞人,这消息的可信度,我持保留态度。媒体这么报道,恐怕是为了挽救道德滑坡,同时尽可能消除公权力的负面形象。
【回复】回复 @随风灬流云 :从司法圈子来看 这个法官以后都不能继续干了 至于为什么 可以移步知乎
【回复】南京法院每次出名都没啥好事
Ac黄色的鸭:
1,外国人不是人。 2,有案底才明白法律的严肃,比没案底的更守规矩。 3,买刀是为了和解请吃西瓜切西瓜的。 4,先动手是制止激动的对方。 5,逃逸是亲自去医院叫救护车。 [doge]

【回复】厚葬吧,我的40米大刀收不住了[doge][吃瓜]
【回复】看不到狗头,一律问斩[阴险]
bil杨老师:
判死刑可以 没问题,但如果身份调换 能不能做到也判外国人死刑?

【回复】怕是想多了吧! 2007年“两名外籍男子酒吧斗殴致人死亡案”中两名外籍男子,法国籍男子让·蒙特里特和俄罗斯籍男子米高尔·舍甫琴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法国籍男子让·蒙特里特在东莞监狱服刑1年后,获准于2010年12月8日回国服刑。羊城晚报记者在新闻稿中称之为“愉快返乡路”,让“终带笑离境”。 2012年宣武门老外当街强奸未遂,你猜怎么着?拘留15天。 2014年喀什一起590公斤的毒品走私案,两个巴铁天龙人判无期。[吃瓜]
【回复】遣返,我以前看过一个案例,有人雇佣俄罗斯杀手杀人,最后雇佣者死刑,杀手遣返[无语]
【回复】回复 @32974973056_bili :雇凶杀人应该是雇主是主犯吧
米兰达可儿的粉丝:
但看这个案件,觉得判死刑没毛病,但是在中国外国人享受特权的现象太普遍,以至于大家特别敏感,加上公知出来煽风点火一下,结果大家都懂

【回复】这挺好,随便推动一下对外国人管理的相关法律的完善
【回复】回复 @明明酱会卖萌 :难道唱歌的人只能是偶像?救人的只能是医生?专业人士能说的,up又为什么不能说呢再说,你看看,那些专业人士又干嘛去了[无语]
【回复】浙大血手情圣何虹健,了解一下?
UlnAR233:
up主说得很对,一次不公比十次犯罪造成的影响更恶劣。这事南京法院判的,也别怪大家会质疑,因果报应罢了。

【回复】单说这件事的话,感觉问题不大。不过圆脸提到的其他事情,那也确有其事。该坚持的坚持,该改的就改。该理性的还是得理性,不要到最后变成了互相扯皮,更别把本该就“消除”的某些乱想变成了“动机不纯”。
bi1ibi1i:
这个事出来原因还是在于身份互换能否死刑,真以为是说不该判死刑?别只看着部分滞胀儿的发言。

【回复】有案底,提前买刀蓄意杀人,死刑不过分
【回复】我也只有这个疑问。希望对调的时候给我毫不犹豫死刑。不然接受不了[辣眼睛]
【回复】回复 @月下独酌乄 :🥵你是狱警吗
周先森23:
那老外,从他买刀回来之后,本来准备走了,还继续侮辱这才是真正的导火线,那老外中国女朋友也是贱,

【回复】哈哈哈哈,反正咳咳~心情没有太大波动
【回复】回复 @德州扒鸡堡 :太刺激了,隔了一个人种,很多事情都可以干
脑洞大食谱广:
[微笑]这个案例能判死刑主要是因为累犯吧。。。不过我觉得二审和高院很有可能不批死刑改成死缓的,因为死者吸毒。

【回复】死者的行为和判决没有关系,除非他是为了制止死者违法会轻判,真要看死者的话,那就和美国一样,什么死者家中发现海洛因啊,尸检发现死者患有各种慢性病和癌症啊,死者有过盗窃前科啊之类的,你觉得合适吗
【回复】回复 @hhh-英特纳雄耐 : 吸毒有害身体健康,身体差(可能别人挨一刀没事,但是他身体差一刀没了),吸毒还要看他在哪吸的,在中国吸的他还是要死
【回复】回复 @畫里的橋 :如果杀的是吸毒者可以减刑,你信不信会有死者被吸毒
看视频是一种劳动:
中国人各地域都不平等,更不要说有些领导把外国人事件分分钟变外交事件来处理,还是那句撞枪口了,个人观点死缓才符合严打以后中国的处事规则,少杀慎杀。

【回复】回复 @景少卿的官服 :不要考古了,给自己留点好心情吧。[笑哭]
【回复】回复 @好起来了啦 :这个封禁中就很灵性[鼓掌]
QJF吸螺:
昆山龙哥案子给南京法官判,我好奇会怎么判[妙啊]

【回复】回复 @没有人比我更懂伊万卡 :后面人追砍了,要是没有社会舆论的影响,被砍的那个人肯定会判型
【回复】那个案子都没经过法院,检察院介入不予起诉,要不是火了他肯定被法办
【回复】回复 @搬运你们爱看的视频 :后面追砍是因为龙哥刀掉了后去开自己车门,别人以为龙哥又去拿凶器了,之前龙哥那把刀也是车上拿下来的。
⑨是我的其他随意:
不是对这个案子有争议,是南京法院自己把自己的信誉毁了。所以它的判决只要是有可能产生争议的案件,大家都会对它产生不信任感。

【回复】本来就有争议,帕基斯坦学生对激化矛盾应该负部分责任,本来凶手都推车准备走了,他又不知道是骂人了还是朝凶手扔烟头了,然后就打起来了,凶手倒地用刀捅,然后用u型锁照头摔了几下。主观上凶手只是防身而已,不然一回来就捅了,还推车走干吗,打了一会儿才用的刀,帕基斯坦学生不牛哄哄惹怒他,人家都没打算捅他
【回复】回覆 @假装会飞 :主要是现场买刀这个行为给他定成了故意杀人,如果不是现买的,那最重是激情杀人(甚至只是故意伤害)
【回复】确实,我本来对南京映象挺好的
快说哪个名能让我过:
杀人偿命没问题,但是希望外国也一视同仁。

【回复】不一视同仁的法院,就是自己打脸!更没有资格谈公平正义!就是个笑死!
【回复】外国的人渣杀了大不了对他家人表示一下关切看看家里人是不是也有病需要治
【回复】笑死了,碰到个阅读理解有毛病的,还拉黑,连对线的勇气的都没有还敢出来说别人
やりますねぇ:
矫枉过正有必要吗?我不知道,我很希望矫枉过正

【回复】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回复】回复 @枫叶林闪烁 :然后再被矫回来是吧?然后无限循环永远得不到解决是吧?
猫猫不许动:
南京不是出了名的瞎判吗,宝马撞死一家的那个才11年

【回复】那个非常明显有人[妙啊]
纯白色love:
十次犯罪纵然是 无序 对法律的践踏,他也仅仅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执法 则是污染了水源

杨奕会一步步走:
仔细找了下视频,发现微博上被屏蔽了,但是很多看了视频的留言说没看到动刀,且是外籍男子处于冲突优势方。最后up所说的四个,案底并不是量刑的法定标准,且逃逸这个名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故意伤害中有救助的责任,没有救助的期待可能,也不是法定的加重情节。没看到视频(视频不见了)

【回复】纠正一个错误,故意犯罪可以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不救助的构成不作为犯罪,与前面作为犯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国家现在承认这个观点,否决了故意犯罪没有期待可能性理论。你可以看一下《犯罪论基本问题》里面的《不作为义务来源》,现在只是在争议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会不会成为救助义务的来源。另外,我不清楚up主说的案底构不构成累犯,但即便是酌定量刑情节,法官也可以使用,而且普遍得到承认,你不能以不是法定量刑情节作为抗辩事由
【回复】多数up的刑法素养并不足以准确地科普刑法,其实不客气地说圆脸也确实不足。但本案他讲的结论没有问题。建议想要对社会案件判决发表意见,至少至少自己要上完一期刑法的课程。
【回复】了解一下,除了法定加重情节,还有酌定加重情节。
草食男丶:
中华第一刀!刀出中华民族精神[打call][打call][打call]

【回复】赔了,他比死者小三岁。
京津塘:
时至今日,我们仍能看见岳父杀女婿这类离谱判案结果

【回复】看看微博留言 心寒 不是难过 而是觉得恐怖
柳絮无风各西东:
看到了弹幕里面说的,南京法院是最不应该软的,应该补钙了,我陷入了沉思[哭泣]

【回复】南京本地人都没了,现在这些都是后去的,你指望他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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