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黄金眼】姑娘在家穿得清凉,阳台上出现陌生人

作者: 1818黄金眼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7-23 12:28:57 浏览:364358 次

【1818黄金眼】姑娘在家穿得清凉,阳台上出现陌生人

拉格朗日拉出来:
很明显,林女士找错人了,应该找房东。 房东违规,物业破拆,林女士只是个吃瓜的,利益受损也是房东导致的。

【回复】阅读理解零分,林女士在乎的明明是突然家里出现俩男人,夏天自己穿的少吓到自己了,拆不拆东西又不是她的有什么关系。物业拆东西前也要告诉一下住的人,有个心理准备。
【回复】物业实施破拆应当且必须事前告知住户,没理由像这样不声不响地进别人房子就开始拆东西的
【回复】租客的底线是拆东西要告诉她,至少要敲门…
喜欢冬雪下的枫叶树林:
重点是这两人怎么进去的,有没有经过租户同意?

【回复】外面搭个脚手架就上去了。
【回复】回复 @炒饼炒面 :我到是觉得这位女士不关心这两人把房子拆成啥样,她主要关心人怎么进来的,晚上自己一个人睡安不安全,就应该先报警。
超烫拿铁:
这些人怎么敢怎么能私自去别人家,还觉得很正常、且还要把责任推给你

【回复】回复 @牛道理 :你不无知?你不提前通知试试,毙了你也没有任何责任
【回复】这在漂亮国就是嘣嘣两声[笑哭]
【回复】回复 @元婴的后代 :就算房东通知了,在租户租房协议内,租户也有权力拒绝的。这不是单方面的通知问题。而且房东拒绝了物业的整改通知。即使房东同意了,物业也需要征求租户同意才能进入。这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糊涂蛋
剑哥最开心:
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就是诚挚的道歉我觉得与其让开发商说一句道歉还不如让开发商拿出拿出补偿方案来这样会好一点因为这个事情不是道歉就能解决的大家说对吗

【回复】加标点符号犯法吗 我一口气读下来快憋死了[doge]
【回复】对对对、对我来说任何道歉都不用、就拿钱补偿最实际
【回复】回复 @花败有时 :你的辩驳让我怀疑你的九年义务教育是不是没得到保障,因为我从始至终就没说过我针对的是这件事,现在你又拿这件事的道歉来否定我又开始拿网络上口头道歉有没有用否定我,你觉得钱实在是你自己的问题,不要动不动就加个最字,加个世界上怎么样,这种说法很愚蠢,且幼稚,你要是稍微有点理解能力,看清楚我辩驳的是什么在做出相应回复,你举出一些相当愚蠢的例子来攻击我,来显示我的观点的无理,实际上你连我针对的是哪个方面都没看清,我请求你利用你不多的语文功底,阅读一下我的观点,将它告诉我,如果我觉得你理解对了,我会回复你,然后再来辩论,如果并不理解,也别做出回复了,完全是在浪费两个人的时间
algab:
虽然小林说的对。 但这件事情里面,物业做的没错。 业主违建,物业联系城建管理部门,15号给业主发整改通知。18号之前不整改,就会强制拆除。 业主不整改,20日,物业联合城建部门,上门强制整改拆除。在外面敲门没人回应。然后派人从外面上去拆除。 最后,这是城建部门的执法。他们有权强制拆除。不然的话,都说家没人,违建那一个都拆不了了。

【回复】物业没有权力入户。物业入户必须要先起诉,拿到法院判决后,依法强制执行。
【回复】那也应该敲门进去吧??直接爬阳台算怎么回事?
【回复】回复 @欧皇有毒吧 :笑死了,哪天你家里突然出现两个人试试……
柯基屁股摸不得:
[doge] 物业有执法权? 还合理合法 ,工人拆除窗户的时候,有正规国家执法人员在场?? 没有的话你在执谁的法?

【回复】回复 @起个名字真的难啊HHH : 物业拆 合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存在违规装修或者建设时,应当履行制止和报告等职责。该制止并非指强制拆除,而是警告、劝阻,由业主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业主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管理报告,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业主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回复】至少应该业主或者租客见证下执法吧,要是人家裸睡呢?要是人家家里没人,东西少了呢?
【回复】回复 @起个名字真的难啊HHH :法律罚没还要发通知呢,你物业直接就进去这么牛逼了?
_啊a哲_:
这随随便便就能进人,我还装防盗门什么的有屁用啊😧😧

攀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私闯民宅都能说成合法合规了? 还是你物业有执法权?

鹰之护卫:
问题不应该是物业的人怎么到阳台上的吗,你要拆可能,但你总得敲门从正门进吧,稀里糊涂出现在阳台上,这要在美国,一枪崩了也不犯法吧。

【回复】物业哪里有权拆除别人的财产,他是个服务公司,没有执法权,更别说强拆权了
【回复】回复 @清风龙玲 :合同还能规定执法权?如果物业拆除,现场应该有相应的执法人员。
【回复】回复 @清风龙玲 :如果合同有些物业可以强制进入房屋施工,那恭喜了,这开发商可得被赔惨了,一告一个准,因为合同违法
熊二怎么还不死:
未经房东或租户允许进入室内拆违,你还说是“合法合规”?你物业公司法规还能凌驾物权人权之上?

【回复】回复 @周公冇梦 :如果物业上报到政府有关部门,政府的执法人员一起依足程序拆,没问题,但是政府人员按规定肯定会敲门通知,不会翻阳台进去
【回复】回复 @周公冇梦 :政府依法依规可以,物业没有执法权
【回复】你应该没看懂。 这个事情是啥吧。房东的阳台是违建,政府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了。这个业主就不管,视频里还说“如果态度再诚恳一点,我们是愿意整改的”。就根本没觉得自己有问题,不想改。 然后过了最终整改期限,物业在多次联系业主未果的情况下,就直接进入对阳台进行了强制整改。 这么一整个时间里,这个小姑娘肯定是一点问题没有,违建不是她搞得,通知也没有发给她。 业主私搭乱建,拒不整改。是妥妥的主要责任。 物业方面进入房间后应该先确认一下房间里有没有人,责任不大。
隐星遥:
前面的内容我只觉得荒诞,可等到最后迎来的不是道歉而是那一句合法合规,什么时候物业都有强拆权了?它合的是哪国的法哪国的规?如果我们碰到这样的物业,也得去按他们的法规来生活么?

jesi82:
早上起来还穿着睡衣,一转头阳台有2个陌生大叔在拆家,真的吓死人的要

小恶魔IMP:
这还不明白?物业肯定是有关联的窗户商家,你不从它指定的商家订窗户,就各种找你茬。

Squidword:
抛开一切不谈,阳台自己就没有一点错吗

【回复】发生了什么?林女士说的真好看
太空燕麦无语:
陌生人随便进家知道的是拆违建的,万一是犯罪分子呼救都来不及

火箭发射工:
b站舆论倒向跟微博不太一样,我有点不习惯。

【回复】这件事情小林没问题,确实是物业公司的问题 首先,物业没有权利直接进入业主家进行整改。物业只是小区管理的乙方,说白了就是业主花钱请物业过来服务小区。针对外立面的违规问题,一般是城管有执法权,但也就需要依据地方上相关的管理规定。物业与业主达成的小区公约并不能作为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 其次,小区物业的答复单据里面,并没有看到这个房东之前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如果是小区公约,在明知业主出租房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主动联系房东告知的义务。(另,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有责任和义务摸排小区情况,明确租售情况,所以不存在不知道哪个房子在出租。交房的时候物业公司也存有业主的联系方式,能收物业费就能做到告知的义务)
【回复】微博不更支持这个女生吗[doge] 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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