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从《我不是药神》看假药与法律溯及力

作者: 罗翔说刑法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0-05-15 12:00:50 浏览:4061914 次

【罗翔】从《我不是药神》看假药与法律溯及力

光PP的小马:
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罗翔

【回复】法律人性和温度的一面真的令人动容
【回复】回复 @你若不才 :奴隶制国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国家的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资回产阶答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摇晔:
我记得当初在看这部电影之后,有一个人说这部片子最真实的就是每一个人都没有做错

【回复】回复 @magicYue :有一种病无法根治,那就是穷
一只快乐の肥宅:
我来补充一下现实中陆勇给病友代购药品没有赚一分钱,而电影中主人公开始是为了赚钱才去海外代购药品的,这也是现实中陆勇没被判刑,而电影却被判了几年

【回复】补充下,采访公检法的时候,原话是几乎没有盈利。这也是不起诉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锤的犯罪是买卖信用卡之类的,因为罪轻,没必要进法院[OK][OK]
【回复】其实现实真有这种挣点跑腿钱的,你不可能叫别人免费代购的,不过成本还是比正版便宜很多
【回复】回复 @取个名字都取不了吗 :所以这就是电影拍的好的地方,将原本完全英雄的拍成了接地气的人,这就好像你村里有一个老人有病治不起快死了,你抢了一个富豪然后将钱分文不取地给老人,你的行为是好的,不应该被处罚,但是不值得鼓励,要是人人都这样做谁还敢赚钱,那社会怎么发展,所以不如塑造成一个赚了一点钱的人,明确告诉你你这样做是要坐牢的,但是你做的是救命的事,就轻罚,既有法律的温度,又能把控住平衡不至于影响社会发展
littlepacifier:
对于《我不是药神》这类问题我的理解如下供大家讨论 1.原研药必须保护,而且要加大力女保护。因为原研药的研制费用大到一般人无法想象,一个药品可能需要10年的研发周期,大约10种药有一个能成功。因为以上的原因,按照2014年Tufts Center的统计报告,目前平均一种新药的成本已经高达25.88亿美金。这么多钱需要在20年的药品专利保护期内收回成本,还要再赚着钱研发其他药品。如果不保护原研药,谁还去研制新药呢? 2.对于老百姓救命药的需求,也要保证。所以这就需要国家来支持了。药品价格合理的前提下,由国家医保出资购买救命药,百姓花小钱看病。这才是合理的结构。 这个国家知道要用合理的手段保证人民的健康,虽仍有可以精进之处,但已经开始行动了。中国加油!

【回复】说没没毛病,但是国家财政压力太大,想让国家出这么多钱还是要多收税,结果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必然王国的无奈之处就是如此。
【回复】回复 @烽火秀諸侯 :[呆]法国还是德国记得有个国家不是累计税收增幅超过150%富人闹起来了全转外籍逃避税收国家没钱了发不起高福利了穷人闹起来了[呆]涨税这问题分寸是个问题。。
【回复】回复 @CLANNAD丶祺 :所以税收涨在个人所得税里比较好,顺便缩小贫富差距[思考]
呼哈嘿哈噜啦啦啦:
记者:一粒药的成本只有两美元,为什么要卖这么贵 科学家:你说的是第二粒药

【回复】回复 @噜噜噜zl :马克思可以安心躺着了,因为这个观点马克思并不反对。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商品的价值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部分是作为不变资本的生产资料的折旧的价值转移过来的部分,包括机器、厂房、土地等。第二部分是商品中补偿可变资本的部分,包括原材料、工人工资等。第三部分是商品中的剩余价值,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部分。很显然药品的天价研发成本是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范畴之中的,大规模生产后利润弥补了成本剩下的才是剩余价值
【回复】穷人说:请不要给我这个希望,这样我的心里就不会痛苦,如果我需要这个药请查一下我的资产,如果买不起就不要对我说了,直接让我等死多好[doge]
【回复】回复 @人满为患 :做药研也要钱啊,你没有医药公司支持,有几个人能研究出复杂率高的新药呢?没有足够的回报,哪个医药公司愿意出那么多钱呢
土豆丝之道:
电影的缺点就是容易让人觉得正规药商是反面角色。

【回复】所以后来国家把很多很贵的药列入医保享受范围里头,目的也是保护正规药研发者的利益。
【回复】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对药神和对正规药商的区别对待让人心寒。
蒲公英的眼泪QAQ:
至于很多人在骂那些为什么卖药卖那么贵的,还有就是不理解这个为什么这么贵的,这个药卖这么贵,并不是因为它的成本,因为可以看到仿制药他们的药效差不多,但是价格会便宜很多很多。但是我这里并不想说所谓的什么版权,因为这个药物的价格并不是为你现在的它治疗的病买单的。他的价格是为了未来更好的药买单的,在未来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药。比如在这部电影里面是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以后我们仍然需要治疗肝癌肾癌 等等的药,但是研发药品是要钱的,比如未来100个科学家花了十年的时间来研发,这期间是看不到然后收益的,这期间的收益正是我们现在买单的。

【回复】一个从0开始的新药,他的成本是以亿为单位来计量的,而且前提是这个药能成功上市。研发出一款新药,需要从上万个有机物中层层筛选,到下一步的药理毒理分析,药代动力学研究,再到后期的临床试验。成本太高了
【回复】研发过程的成本真的太高了,需要很高的价格来补偿
【回复】回复 @ColaYing :楼主说的没问题啊,怎么成洗了
快龙的第一个冠军粉丝:
法律不是冰冷的,法律是有温度的。但是制药厂商的利益也确实要维护,十年时间、十亿资金可不是闹着玩的。希望可以平衡好厂商盈利和民众福利之间度。在造福民众的同时也要给厂商带来创新动力。[奋斗]

【回复】没错,虽然药企承担了人类健康的重大任务,但本质不是福利机构,一个新药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还需要培养优秀的人才和承担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但研究出来的药品专利只要20年,也就是一款成功的新药要在20年内自己回本并且给其他项目研发提供资金,市场纵容假药可能救了一批人,另一批人就会面临无药可医的境地,这个中间的平衡需要药企和社会共同努力
【回复】回复 @卑怯な福田君 :有一说一,如果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你有钱也是白搭,很有可能被人盯上。除非你是富有到有能力聘请的保镖跟JUN队差不多厉害,但这种极少数富有到这种程度的人,到时候十个手指头都可以数的过来。所以,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最惨的是中产这部分人。
【回复】回复 @卑怯な福田君 :需要经费的地方挺多,但都得往后靠靠,毕竟我们这个国家维稳大于一切。
火龙街的小黄:
我吃的利奈唑胺...三百多一粒,好多病友都是吃的印度药,但是时间长了腿会麻...生病很不容易啊

【回复】你肯定会好起来!一定会健健康康!!
【回复】加油,一定会好起来的![拥抱]
丶板板丿:
这还有人喷?2014年修正案是在用法律手段在给真正有需要的人留活路,同时让那些想通过倒卖药品赚钱的人无路可走,还有国家进口和生产药品没有你想象的一句话那么简单,凡事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复杂程度远超你的想象。

【回复】说的好,没有医学公司的巨额成本研发就不会有正版药,没有正版药就不会有仿制药,那又如何救人于命呢?那些研发团体历经艰难,投入巨大,最终因为假药泛滥受到经济打击,不知情的民众也对其谩骂。谁是公理,还有谁会研发新药,救人一命呢?
【回复】回复 @discord9 :不是,研发主要还是药企。只是现在国内的药企在研发这块还比较薄弱主要还是因为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很多国内药企根本做不了新药研发,所以给了你所有新药研发主要是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错觉。其实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经费也是有限的,还是不够,所以我国几乎没有完全自主研发的一类新药,绝大部分都是仿制药。而且大学和研究机构也只能做到新药研发的前期工作,就找到可能成药的化学分子,后续的一二三期临床还是得转交药企和其他专业机构去做。另外一个新药从最初的数十万个有生物活性的化合物到最终成药上市用于临床,大概需要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耗资十五亿美金左右,需要数百上千的科研工作者和临床患者参与其中,而且这还是运气好的,大部分药耗费了这么多时间,这么多人力物力,却在三期临床被毙掉,等于是纯赔钱买卖,一个药企可能花十五亿美金成功上了个新药,但是它必须得靠这个药把其他失败的药的数百亿美金也赚回来! 所以目前新药价格居高不下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怪就只能怪人类的科学还不够进步,但这又有什么好怪的呢。
【回复】确实,很多东西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说动就动的,牵扯到的东西很复杂。
瞎の搞音乐的YK叔叔:
当时,我就帮我母亲去买的印度格列卫,没办法,真药确实太贵了,当时我也在陆勇的群里面。

【回复】回复 @贝吉她 :我记得至少3个群,,全部都是病友,,白血病这种,,没几千万的存款生不起病, 每个群里面都有好几百人吧应该,
【回复】回复 @偏二甲肼炖硝酸铵 :真的,生不起病,自从去了医院之后,才发现,健康是多么重要。我去成都三医院和十医院还有省医院,里面有好多年轻人,生了不该年轻人生的病
【回复】回复 @1325のlz老公 :白血病吃进口药一年将近30来万(当然现在要好的多啦)如果体内平衡做不好,并发其他病,就要出问题,上医院,虽说有报销,但是,对于家庭经济打击的另一项开支是陪护,陪护费用真的高,我妈妈当时住院,无法下床,尿不湿一个月就3000(这只是其中之一)生不起病,真的
白の焰:
身为一名药学生,系主任的课里经常说那个“双十”定律 即一款创新药的研发成功需要耗时十年时间,花费十亿美元。 新药研发面临着“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市场风险高”等多重挑战。 新药的研发并非是说说而已,它们的出世成本高昂

【回复】回复 @扑克兔小爱 :然而你是错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研发了几十年,投入数十亿美元,两代科学家前仆后继,在药神里成了反面角色,你觉得怎样呢?如果制药不挣钱了,人类就没了,然而可喜可贺的是有几家制药公司去年的研发费用进入了世界企业前十,略低于英特尔华为,平均100亿美元左右(什么概念知道吧),这说明现在人类对于新药的研发还是很积极的。尽管阿尔茨海默症的项目已经已经倒了好多了,上百亿美元打了水漂,但是仍有人做,我们也应有信心。
【回复】回复 @真难取好名字 :有些是,但不可能全部由国家来买单,毕竟财政收入不可能只放在药物研发这一块。
【回复】回复 @真难取好名字 :国家真的受不起,会破产的
一只花卷QxQ:
不是病剥夺了病人的生命,是穷剥夺了生命,借用心术院长一句话 我希望医院设施在将来是一种人文关怀的一部分 让病人不会在为了因为钱 失去治疗的权利 希望如此 吃的不是药 吃的是命啊 钱没了可以挣 但高价药一粒药 200 怎么吃 把家吃穷了 穷怕了

【回复】穷是相对来说[笑哭] 好多人光知道那么一句话,穷就是病是罪。 但是他们连这是什么意思都不懂[笑哭] 一个家庭月入2W,他们穷吗?对于基层来说已经很多了不算穷,但是相对中层和上层就是穷。 家里人得了病,每月治疗10 W,这个家庭月入8W能说这家穷吗? 我看了这么多评论,看的头大。
【回复】是钱给了你活下去希望,不是穷剥夺你的生命
【回复】但是医院也穷啊,这就是现实。穷是原罪[小电视_哭泣]
Yama-no-okina:
课代表来历~ 从《我不是药神》看假药与法律溯及力 海外代购药品是否构成犯罪? 1.药品管理法:没有批文的进口药品=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罪:具体危险犯,要求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我不是药神》放映后:2019年之后未经批准的药品不再理解为假药 2.刑法:2011年之前:不构成刑事犯罪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具体危险犯提高到抽象危险犯或称行为犯 陆勇案后:2014年司法解释:销售少量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且未造成他人伤亡或延误诊治,则情节显著轻微,不认定为犯罪 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对生效前的行为一般没有溯及力,但若对行为人有利,可以溯及。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受此条约束 代购涉及的其他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数额较大的(10~50万之间),0~3年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法律是有温度的。

【回复】说句题外话: 半生所得,半生所系,但因一疫,付之一炬。 商若无本,其药难新;患若无储,其疫难愈。 社稷此行,道阻且长,莫向海外,但求诸己。
【回复】回复 @阿楷哈 :我个人认为:首先没有批号的药品是不能入关的,直接没收,不存在缴纳关税,但是可以参考相关物品关税缴纳比例来确定逃税数额。新《药品法》本质意思是允许普通群众能够购买便宜、有效、足量的仿制药,但是要打击大量走私的非法行为,新《药品法》就这一条的修改,涉及的是每年几百亿人民币乃至美元的利益(每年)。
【回复】回复 @Yama-no-okina :好棒!
芥子米:
作为一个药科大学的学生,我的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平常的疾病去医院,医生给我们开的药有很多可替代的,因为有效成分没有变化,但是做成了不同的计量等,举个例子,最常见的消炎用的阿莫西林胶囊,有一天一次一粒的,有一天两次每次一粒的,也有一天三次每次两粒的。但是,对于治疗大病的最新的或者靶向兴的药,大多数进口的多,又贵疗效又好,国产的仿制药多,效果不佳但也贵。为什么常见的药便宜,因为研究得已经很透彻了,制药工艺也很熟练,拿来就可以直接做了,稍微做一点点改变就能申请成为一种新药,简单快捷还赚钱。但是新药不一样,从来没有用过的药要投入市场真的太难了,首先研发需要高精尖人才、需要很久时间投入开发、需要大量的钱支撑,研发之后就是投入实验,首先是体外的细胞实验、动物实验(小鼠实验、大鼠实验、兔子或狗实验、灵长动物实验),体外实验没问题再体内实验,人体实验分为临床一期、二期、三期,临床试验十年甚至更久。在所有实验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个药就被判了死刑,绝对不能上市。不管是人才投入、金钱投入还是时间投入,都是难以想象的,而我们国家的药企虽然也很多,但是没有几个药企支撑得了这么大的投入。但是乐观得看,我们国家的教育投入很大,正是产出大量人才的时候,经济腾飞,资金投入也正在加大,新药研发的步伐正在加快,我们的人民也会越来越好!

【回复】2013年,一百多位癌症研究专家发表了一封联名信,认为包括格列卫在内的若干种抗癌新药定价太高,利润率太高,让许多人承担不起药价,这是不道德的。在签名的科学家中,就包括伊马替尼的三位研发者,Brian Druker、Carlo Gambacorti-Passerini和John Goldman。他们指出,在格列卫刚上市的那年,2001年,格列卫的标价是3万美元一年,在这个价格下,诺华公司在两年内就足以收回成本了。但是在2012年,诺华公司却不是降价,而是把价格提高到了9万2千美元一年,年销售额达到了47亿美元。这就太过分了。 可是这还没完呢。这封联名信是在2013年写的,到了2016年,格列卫的价格又涨到了12万美元一年!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Brian Druker,就是前面说的因为研发格列卫得了拉斯克奖、又在抗议信上签名的这位科学家,本人并不是诺华公司的员工,而是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Oregon Health & Science University)的医学教授。他领导了格列卫的临床研究,但从来没有获得过专利,也因此从来没有从格列卫的销售中赚到过钱。这也反映了当今世界医药制度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从科学原理的提出,到成药上市,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历时上百年,中间有很多科学家做出了贡献,最后拿到钱的却只是少数一些商业机构里的人。
【回复】还可以扯一下一个例子,在现阶段大量耐药菌出现的情况下,医生给你开个头孢就要你多少多少钱,咋和我以前吃的价格差这么多? 因为是三代四代最新代。 为什么不用原来的? 因为你体内/伤口的细菌都耐药,原来的要无效[笑]要想治,只能用贵的新药,虽然也叫头孢(或其他),但就是贵
【回复】回复 @君醉卧红颜 :看你怎么理解仿制药吧,过了专利保护的低创新的改制药算不算仿制药
DFM_littleD:
陆勇案赢在检察官是一个人(强调),并非法律机器[小电视_赞]

【回复】是赢在他是一个法律人而不是法律机器,不要对法律有误解[OK]
【回复】回复 @sweet2437 :这有什么深思的,你口中的“我们的文化环境”指的是什么?陆勇案例数千病友联名给法院写信,社会上舆论支持,陆勇无罪绝对不仅仅是检察官一个人的功劳
【回复】回复 @sweet2437 :我们成功了,而且成功的理所当然。 何必再考虑那无从考究的失败。
kkbbhkkk:
了解陆勇案的就知道他最后被无罪释放了。电影里的徐峥饰演的角色错就错在他利用替白血病买药的事情赚钱获利了。

【回复】回复 @乐浪建工集团 :问题就是营利。我想说的就是法律也是有温情,如果只是想活命,其实不会有那么大的阻碍,法律对于因自救或互救而不得不买这种没有被批准的药品的人总是宽容的。
【回复】回复 @乐浪建工集团 :这样的我觉得就不应该利用陆勇案去宣传,有冲突就有热度,而不管“代言人”的名誉和事情的真相,吃瓜群众吵的热火朝天,本人一头雾水,电影盆满钵满
【回复】这个作品有综合其他类似案例的,同期也有其他代购仿制药赚了钱的就被判了的
集体所有制:
我记得去年还是前年,奥兹海默症用药叕失败了,前后花费数十亿还是数百亿美元来着,好几十年,那个公司股份也应声而跌。

【回复】回复 @91855726678_bili :我刚刚去查了查,去年9月因为研发失败Neurotrope的市值瞬间蒸发77%——4200万美元,这次失败将全球总投入成本推到了390亿美元,巨头辉瑞制药好像都放弃了。
【回复】回复 @91855726678_bili :这种东西先出来就是给富人用收回成本,然后过了专利保护期穷人才用的起,这也没办法,没有谁有错,只能说穷就是原罪
【回复】回复 @91855726678_bili :可以这么理解。高端医疗本身就是奢饰品,就不是给普通人提供的。十年专利过期之后普通人搭顺风车可以,但是不肯出钱就不能要求同富人一起享受同等服务。有钱人为高端医疗提供研发资金,换取早几年使用的权利,而普通人只要等专利过期就能享受廉价药品,这个模式已经不错了。
Frostsoup:
“领导,我求求你,别再查假药了行吗?” “这药假不假,我们这些吃的人还不知道吗?我吃了3年正版药,房子吃没了,家也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可你们非说这是假药。” “不吃药,我们就只能等死。谁家还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我不是药神》里老太太对周一围说的话。 没有法理依据,执法机关痛心无奈,但普通百姓更无助更无奈。。。。。。希望国家以后立法的的时候考虑得更长远更睿智更多元一些,未雨绸缪意义大于亡羊补牢。希望中国人民以后都能享受到优质低价服务好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

【回复】回复 @倾城之恋人 :你在印度吃他们医生开的是没问题,整国内来卖谁知道你卖的到底啥玩意儿啊……只要借此牟利,都得进去,代购反而是一直不管的。
【回复】这和法律没关系,这是社会保障的问题,法律要是向仿制药那边偏,医药公司赚不到钱不研发新药了,以后的众生平等有没有钱一起死。但是现实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挺好的,但不能拿到明面上说
【回复】假药绝对不能卖!!!或许有人卖的假药有效,但是没功效的更多!国家提高保障我支持,假药我坚决抵制
乔妮--乔斯达:
药贵,是因为药物研发的成本高。第一颗有效药相当于编写一长串的可运行无bug并且达到要求的程序,后面的只是复制粘贴。但是你不能因为复制粘贴简单,就逼着别人便宜,事实上,如果一颗药成功前实验失败了一万次,那么这一万次的实验研究成本都会平摊的到每一粒药物上,再加上药物自身的成本,以及运输成本,包括各级利润。 我们现在有很多人陷入了一个仇富的误区——你有钱,你为什么还要赚钱?你就应该分享给大家,救助百姓。我穷,所以我有理。 事实上,在这件事上,他们又和朱之文的同村有什么区别呢? 朱之文赚钱了,周围人眼红他,他做了好事,大家不屑一顾,还索要更多。 药厂制造出药了,很多人的病可以被治愈,这也是好事,但是大家还不满足,需要他降价,廉价,甚至是免费。 这里要搞清楚一点,药厂没有任何义务去研发这类药。 他们首先还是商人,并且一直是商人。 商人可以行善,但是不能逼迫商人必须是善人,更不能以善为名逼迫人。 我们都是即将爆发的暴民,所谓的理性只是还没有触及我们的那些痛点。

【回复】只要垄断,没有几个资本家好心收回成本后降价的,不否认别人的投资和科学家的努力,但大头却是资本家赚去了
【回复】回复 @薄云蔽日 :对 钱分配给科学家和下次的研发经费老百姓绝对没意见。关键是大头还是给不出力的资本家拿了。世界前几的药厂,哪个老板不有钱,总不见得他们都是为了新药研发鞠躬尽瘁的人民公仆吧
【回复】回复 @qxx13579 :研发效率,产品质量,生产经验等。医疗体系是必须由国家制定与维护,但医疗物资,医用药品等还是私企竞争更有潜力。这就是公有制为主,私有制为辅。

罗翔 知识分享官 我不是药神 法律溯及力 厚大 刑法 陆勇 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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