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复盘!北大法学院副院长车浩对线罗翔,收买被拐妇女罪法定刑应上调吗?

作者: 法山叔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2-04-14 12:00:00 浏览:2501522 次

律师复盘!北大法学院副院长车浩对线罗翔,收买被拐妇女罪法定刑应上调吗?

乐之:
主要是量刑轻重不好掌握,这是一个需要人性判断的情节,但是实际上又不可以让执法者拥有对太过于大的权利。这是法律的局限性,如果有一个ai能对此视情节轻重作出一个比较理性判断的话,可能会方便很多。

【回复】要AI实现价值判断的前提是,人类有自己的标准价值判断。而这一点是不可能实现的,每个人的价值判断都不一样,即使机器给出结果,人们也会不相信它的可靠性的
【回复】别了别了,一个学AI的人表示现在的AI达不到这种水平[笑哭]
【回复】法律是为人服务的 AI不合适吧 法律结果是人性和情节的综合考虑,AI怕是不行
oooooobserver:
车认为一个人在决定是否犯罪时,与眼前的犯罪利益做比较的,不是纸面刑法的轻重,而是实际被处罚的概率,当眼前的利益足够大,或者当被处罚的概率足够小时,纸面上的刑罚轻重就没有那么重要。最近看了吴思的《潜规则》,为什么贪污屡禁不止,就是因为现实中根本做不到违法必究,更多的是寻求平衡。

【回复】当酒驾被入刑以后,现在没怎么读过书的人都知道不能酒驾了,喝一口被查出来就得进局子,特别爱劝酒的人一听你开车来的都不劝你了,这就是法律威慑力的体现。我不知道从现实出发去妥协,然后慢慢的等待开民智需要多少年的时光,这中间又有多少受害者的冤屈得不到洗刷,在我个人看来似乎适当的提高法律的震慑力更能开民智
【回复】回复 @盖世Leehom :错了,真正起威慑作用的不是入刑,而是公安腾出警力,加大了清查力度
【回复】回复 @盖世Leehom :可是在我看的《守护解放西》里,有一部分人还是不把酒驾当一回事的
王子公园南看台:
我理解的车老师的意思是:在某些地区,买卖是必然发生的,你就算全部判死刑,也无法解决问题。 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单纯的立法问题了,甚至也不是强调执法能实现的。 这是社会问题。 让我想起二十年前,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买盗版是正常事情,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发支持正版,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教育提升之外,根本的问题在于社会的整体性进步。 简单说,现在我有钱了,买正版途径也容易,买正版还可以增加一点精神荣誉,我当然愿意买正版。 而如果社会整体倒退二十年,我又穷,要跑老远才能找到正版途径,周围人还都说我是败家傻子,那还有几个人愿意买正版呢? 买卖妇女的案发地多在老少边穷地区,如果你不能根本性地完成地区的社会升级,光举着“正义大棒”打人骂人,对结果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

【回复】“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买盗版是正常事情,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发支持正版,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教育提升之外,根本的问题在于社会的整体性进步。 简单说,现在我有钱了,买正版途径也容易,买正版还可以增加一点精神荣誉,我当然愿意买正版。”其实你说得这个例子,恰恰是证明了法律的重要性。即使放到2022年,如果有一个合法的网站,可以随便下载各种付费的盗版内容而不会收到触发。那么去下载盗版资源的肯定比花钱付费开会员的用户要多。现在你愿意买正版,你以为是你自发地支持正版,其实背后是互联网举着知识产权的法律大旗大力惩治了盗版资源的违法行为。国家相继出台多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立法。所以现在在网上想找盗版资源变难了,正规的网站都无法提供盗版资源了。百度音乐再也无法随便下载mp3了,各个视频网站也都进入了版权独家的斗争带。这不能说跟大家也都富起来没关系吧,但根本上还是这块知识产权法律的完善以及真正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回复】但正版盗版之论却不能和人的尊严和权利划等号,我们难道可以再容忍人权被如此践踏二十年吗???
张庶常:
印度在法律上也废除了种姓制度,但实际上一点意义也没有,因为这是宗教问题,社会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无语]

【回复】并不是59分到100分才叫进步,59分到60分也是很有意义的,法律本身就是超越现实的,要不然也不需要执法机构了
【回复】回复 @oooooobserver :[doge]那你怎么知道59变成了60,而不是变成了58?[doge][doge]讨论的意义就是得出这个答案,你不能先入为主地认定某人的决策必然为正
【回复】但是你需要明白的是,印度和我们的历史遗留,文化制度都是有着非常大的不同的,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也是追求公道的,主张杀人者死这样的刑罚观的,没有哪项犯罪应该不受到与其对等的制裁
MW2012:
那些地区必然发生有些时候应该对重点区域进行开民智,而不是为了小部分必然发生的,把大部分区域降低惩罚。需求少可以减少犯罪发生的频次。

【回复】量刑地域区别会导致部分地区犯罪更加猖獗,甚至其它地区的犯罪专门“到这里来犯”的情况
【回复】[tv_调侃]秦朝就已经统一律法了
【回复】吓得我看了眼日历,现在是2022年,不是1922年
未闻桃:
确实是两个大神的讨论,双方的考虑都比我们普通人长远了很多,不论最后什么结果,这样的法学讨论,才是法学进步的重要步骤

【回复】回复 @CH-Chloe :其实恰恰对受害者无法感同身受的人会支持罗,在拐卖妇女的案件上罗明显以惩罚收买人口的犯罪者优先,而车是以解救被拐妇女为优先。如果是旁观者肯定希望罚的越重越好最好直接把这个罪犯判死刑,但是对于正在遭受折磨的被拐妇女来说那些人判几年跟她没有关系,她更希望自己被早点解救出去再说。
【回复】是的 前一段时间看罗老师的书有讲到为什么我们要给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一个法庭上申诉的机会,启发很大
【回复】回复 @CH-Chloe :我先说,我不是赞同车啊,但是车说的很明显了,“虐待”是不算在收买这个行为里的。如果出现虐到等情况就是数罪并罚,有的是他(收买方)收的 (理性讨论)
想取个中二一点的名字:
我觉得加重刑罚和开民智并不冲突,重刑杜绝不了犯罪,轻刑更不能。重刑改变不了所有被拐人的命运,但是,它能改变被解救人的命运。加重刑罚可能会引来阵痛,但是轻刑只会让疼痛永远继续。

【回复】不是不冲突,而是本来就该两手抓。
【回复】我觉得不能杜绝但可以减轻,谁不知道贩毒暴利?谁不知道抢银行暴富?但这些对比其他犯罪还是比较少的,不就是因为后果更严重吗,两个人吵架,有时候是真的杀人的心思都有了,但哪怕你再怎么气愤,敢杀人的毕竟还是极少数,顶多也就是打一顿,大不了赔偿,不就是因为杀人后果更严重吗
【回复】回复 @半山农场锄大地 :立法加不加重,拐卖者都会想办法隐蔽拐卖事实,在不少拐卖者眼里传宗接代大过天,在执法的时候,怎么都会想办法隐蔽的,除非你不解救。只有让拐卖的风险代价大于收获的时候才能起到预防作用。
ImCarr0t:
在车教授“收买反而是一种解救”的观点之下,忽然想到了一个假设:同样两个妇女,A从贫困地区被拐卖到发达地区,B从发达地区被拐卖到贫困地区。B逃回家的意愿肯定更高,B的收买者更可能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限制B的自由。那么同样的收买行为,发达地区的收买者可能更容易适用【从宽条款】,受到更轻处罚。 那可不可以粗暴的推论:收买者更倾向于收买从相对贫困地区来的妇女儿童,从而导致相对富裕地区对相对贫困地区的倾轧。[思考]

【回复】美国收买黑人那也成了解救了
【回复】回复 @暗色光华 :视频里说到这个的时候举例不就是被解救的姜戈的例子吗,你收买了不强迫他劳动不限制自由那当然是解救,你要是买了关起来还强迫他种棉花,又怎么说得上是解救
【回复】其实存在一个问题,更富裕的地方(如果不考虑跨国贩卖的话),一般来说是会有更多女性的——比较极端的例子就是农村和城市,农村女性少,而城市女性多。富裕的地方会自动吸收贫穷地方的女性,而贫穷的地方需要女性则往往只能靠拐卖。
小学数学搬运工:
车教授说的没问题,开民智必须走在法律前面,否则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如果你在美国强行推广居家令,你看看会不会暴动,这是一个道理。

【回复】那可不一定,很多时候都是先立法再开民智的,比如火葬
【回复】回复 @fuzhengsun :如果你说了大家一定会听,那么确实可以先立法,但是看看B战这氛围,我觉得你不把道理讲清楚,他们一定各种起哄
【回复】回复 @fuzhengsun :那你也得看看说火葬的人是谁
海绵宝宝小茵儿:
不是法学专业,普通人角度提问:为啥不提高贩卖人口的人贩子的最低刑罚,我搜索到的只有情节严重的才10年以上到死刑,但实际上真正实现这个流程的人贩子可能只是个小卒判不到这个水平,首领罪大恶极该重刑,真正落实这个过程的小兵是不是也得重刑呢? 如果没有卖方买方想买也买不了,那么那些观念较为落后的人就会尝试一些更加健康的方式实现传宗接代的所谓理想目标呢?

【回复】车浩举了个例子,拐卖人口主要发生在农村,人情社会,执法本身就有很大的难度(如何平衡正义、人情,如何不“得罪”人以至于法律的效力被消解等等),如果贸然提高刑罚力度,可能执法者会因为难以承担人情社会带来的压力反而选择隐瞒犯罪,所以拐卖问题不好办。
【回复】回复 @colandy :徐州这案子就说明就算是不加重刑法,当地也不会主动办案
【回复】回复 @colandy :这话是不对的,警察无论侦查什么案件都要承担社会压力,从大说杀人放火,从小说交通违规,每一个违法者都希望执法者网开一面。只是相对于那些恶性案件,购买妇女儿童对于当地居民的伤害不大罢了。
林木木puls:
包庇的人也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只有代价足够大,才不会随意包庇,车教授说的数罪并罚,买家只知道买人有罪,也许多大罪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数罪并罚?还不如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只要买人就是“死刑”,他明确知道这个罪责就会去权益

【回复】回复 @卡拉肖克丶玲 :对贩毒的严刑峻法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的人民群众,代价包括了对缉毒警察这个小职业群体的伤害增加,但我们认为这种牺牲是值得的;而不顾实际情况去提高单纯只收买拐卖妇女这一买卖行为本身的刑罚如果造成的后果背离了对妇女权益保护甚至造成不稳定,那就是有好的目的和过程,却带来坏的结果。
【回复】如果不包庇,在乡下小地方,要是判一个死刑,是谁告的密清清楚楚,到时候举报者只有一个选择,离开。可以参考《天狗》这部电影。至于举报会不会成功还是另外一回事,被杀都不是不可能,封建思想的人,儿子都被死刑了,香火断了,杀人做的出来。就算不杀,你在那片地方也别想好过
【回复】建议去看看《盲山》这部电影,了解一下那些贩卖人口山村人们的思想和执法难度。
六克硬币:
作为一个朴素的普通人,我觉得买个人判三年是无法接受的,会受伤的只有被拐的人么?还有他的家人。我觉得罗老师说得对,不要变成没有感情的法理机器。刑法已经是底线,不要在底线上再次妥协!

【回复】首先,车老师没有说要减少判的时间,其次其实两个也是一样的,在买卖的情况下根据这个人对这个被害人做的事添加时间。我觉得罗老师是对的但是车老师也没有错呀[呲牙][呲牙][呲牙]
【回复】回复 @bili_13857048757 :我买了一个女人,我住深山老林里面,我不限制这个女人的人身自由,我也不强迫他。但是这个女人自己也走不出深山老林。她有家回不去,只能每天等死。您觉得这个合理吗?
【回复】回复 @bili_13857048757 :但现实就是违法者,破坏一个家庭的违法者,大多数没有得到多重的处罚,如果都能像条例里面数罪并罚那就没那么多事了,很多买人着关个一两年就放出来了
6Cx3301:
我感觉如果是是买卖同刑的话,可能对于被害人更加不利,收买人想只是单纯买的话都能最判处死刑的话,那加上其他恶劣行为判刑都一样,可能是会让买收养人变本加厉的对待被害人。

【回复】这是什么道理,买卖同罪的意义就是让你别买啊,当你觉得买了的后果很严重以后你就不会轻易买了,如果这样的情况下你还是要买,那不管定什么法律你都会犯罪的
【回复】回复 @姬鸡复技击 :出于立法者的角度来看是这样,但就如同车老师说的那样,很多偏远地区本身就存在为了传宗接待而买媳妇的情况,在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不得不为此基础下就会存在因畏惧惩罚而进一步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虐待的情况发生,严重的更有可能等买来的媳妇生了孩子后就灭口的事情存在。
【回复】单纯的讨论,有没有可能被害者宁可死也要加害者给她陪葬的意愿呢?这个时候如果不判重邢,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被害者又当如何瞑目呢?
长村370:
我在想一个问题,既然购买妇女的犯罪后果这么小(相对于其他刑事犯罪),而且也不需要过多的成本(动辄几十万的彩礼),那是否有些人会装作“民智未开”,实则购买妇女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呢?同时,这些妇女在被购买后,可能会遭受到洗脑、精神摧残等,成为这些人的泄欲工具,那么即便该犯罪被发现,受害者也已经没有任何的追诉的能力了啊(甚至会说我自愿和购买者在一起),因此购买者的罪责可能更不会被追究,进一步增大这种把人当做商品的犯罪气焰。 我还是认为在买卖人口,无论是贩卖还是购买,都应该用重罪。 为什么民智未开的人也不随便杀人呢?因为杀人要偿命。 另外我认为,购买者对受害者的人格摧残会让受害者失去作为人的尊严,长期下来受害者可能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希望,自己物化自己,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物品。 这种精神上的摧残难道比把一个人从生理上杀死要好吗?

【回复】民智未开这借口上世纪还可以说,现在就扯了,现在买卖妇女儿童的有几个不知道是犯法的。都已经明知故犯了,还开民智
【回复】回复 @就叫正阳 :没有人去杀人,因为这正是几千年来“开民智”的结果;而拐卖妇女儿童,也正是上千年来“民智未开”的结果。你说得对,“没有多少人不知道拐卖妇女儿童不是犯罪了”,但知道“犯罪”、知道“杀人偿命”并不是所追求的“开民智”的结果。我们期望的“开民智”是,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拐卖妇女儿童这件事本身就是错误的、物化妇女儿童这件事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且是恶劣的。很多落后地区的人,一辈子最大的目标就是传宗接代,有人能只是为了发家致富而做出触及死刑的事情,更何况对于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我们乞求的开民智,应当是让他们认识到事情本身的错误,更或者是改变他们一辈子只为传宗接代的目标。
【回复】在司法判决中,民智未开不是减刑轻判理由,司法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装作民智未开去犯罪是说不通的。
夜色喧嚣:
如果是你的女儿被拐,然后被人拐卖,被监禁,被强奸,还取证困难,最后没几年放了出来你会怎么想? 如果你是执法者,判了买妇女的村民重罪,但全村都是他的同乡,你的人生安全怎么办?你怕不怕别人夜晚拿刀过来砍你?怕不怕自己的家人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如果你是好心人,知道人口贩子在贩卖妇女,而警察又一时赶不过来,你不买妇女就要被人口贩子带到下一个地方,为了不让妇女受二次伤害,你买不买?买了可是犯罪哦? 那你说到底是加重判罚好还是维持不变好呢?要知道,开民智可是漫长的计划,搞不好又要个几十上百年,那在这段时间里,到底是加重刑罚好还是维持不变好呢?

【回复】第二个那就是别的法律的问题了,他们半夜拿刀砍你,那他们故意杀人,有多少算多少,不是死刑就无期呗。坏人才应该被枪指着。不能让大多数的好人为了少数恶人的行为买单。
【回复】你要是买了不报警,谁信你是好心的?真把警察当笨蛋啊
【回复】回复 @长门有希很忧郁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没有多少人愿意被冒着家破人亡的风险去解救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那样那些被拐卖妇女不就更难解救了。
玛里奇十亿:
1,帮助解决民生问题与严罚无关:不是所有穷村子都会买媳妇,虽然可能会被认为是“何不食肉糜”,但是我依旧认为大多数买媳妇的人就是想要不劳而获,加大处罚力度很有必要,一个人买了就罚一个人,一个村买了就罚一个村,就是要打灭不劳而获的歪风邪气。 2.从情理上理解不想加大工作难度的心情,但从原则上不能接受全把问题丢到民生部门的态度。 3.依照被卖人的立场,提升收买者的惩罚确实是个坏事,但是减少被卖者的数量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提一点,购买者真的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吗,解救云云真的有说服力吗,为什么不报警呢?

【回复】对,你看老坛酸菜面那个事,就是因为罚得太轻了,才肆意妄为。
【回复】一个人买了不能只罚一个人,当地的公安局也应当受罚,这样他们就会加大执法力度,不过对公安局之类的的处罚也不能太大,毕竟要是太大了就会有人害怕受罚,隐瞒拐卖事实
【回复】对啊,看到那句刚需的时候,我寻思我这的村里也没有人买小孩买妇女的
cora_cat:
在站在大众视角,车教授很有道理,社会现实,很无奈。但是,站在被拐妇女儿童视角,我只想毁灭这个现实。 很想在那些拐卖重灾区立上很多牌坊,把所有被拐妇女儿童以及他们家人的姓名、故事纂刻上去。

【回复】应该把人贩子和买家的姓名故事篆刻,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罪行,把他们的人格定在耻辱柱上
【回复】那样就是二次伤害了,总会有外地人到那里,非要这么搞,那大可以把买卖双方的名字及其家属亲戚还有整个过程全刻上去,提醒外地人
【回复】?好想法,竟然没想到,抓住被害人,再公开一番
李飞刀到了啊:
车考虑了犯罪人,考虑了执法者,但是没有考虑被害人及其家庭

【回复】恰好车考虑的才是如何更好的解救被拐着,而不是单纯的惩戒犯罪者。起码目前为止是这样的
【回复】你怕是没看完视频吧,车很大篇幅考虑了受害者。
【回复】回复 @梁先生emmm :对于那些想被解救的人来说确实如此,但是对广大女性同志来说呢,他们都是潜在的被拐卖的对象,那么就算你被拐卖,因为判刑低,对方大概率不会被撕票,你就要承担被拐卖的风险吗,提高刑法,不说全部,至少能遏制一些拐卖行为,当然判死刑可能不合适,明面上三年还是太低了,捕猎珍惜动物都不止,提高一点我觉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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