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VS罗翔之寻衅滋事罪

作者: 爱聊金融杨老师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3-07-22 19:01:22 浏览:18803 次

张捷VS罗翔之寻衅滋事罪

花儿雪儿爱牙牙:
罗圣在解释这些特别明确条款的时候,对坏人都特别的温柔呵护。所以称颂他为圣人没有毛病。

【回复】以前忽悠取消流氓罪也是用的这种话术。
【回复】回复 @盐里只有你 :流氓罪废除之前十几年新生人口每年评论2000万以上,97年废除以后一路走低,每年少了好几百万。所以罗圣代替你思考了是不,脑壳里的杏仁是摆设还是注水了?[tv_doge]
【回复】回复 @盐里只有你 :因为处于保护被害人的考虑,案情通告往往是离谱的很多时候强x不说强x,只能向社会通告是尾随猥亵,定个流氓罪就给噶了。 社会风气保守的年代,被强x自杀率很高的。熟人社会你一点都不保护受害人隐私?想逼人自杀吗? 雷锋母亲就是被地主强了,然后在雷锋七岁那年自杀的。 罗圣一张嘴,直接成圣经了哈😆👉✈️🧠
Yosiyue:
罗翔讲法靠举例 张捷说法列条例 [doge][doge][doge][doge]

【回复】罗圣举例都是虚构想象的例子,他甚至都不愿意举一个真实的案例。
【回复】回复 @月下敲门僧 : 罗圣举虚假例子
【回复】回复 @月下敲门僧 :所以朱令到现在没平案
bili_62693341265:
罗圣翻车可不止一次,微博上可是有他的记录

【回复】转载一下让大家都明白他的真面目!!!
【回复】回复 @青木为东 :BV1AT411a7gi你看看,有些真实性存疑,辩证看看即可
【回复】回复 @我只因哪去了 :OK的,我瞅瞅
吃饭睡觉陪小安:
伪君子比真小人可恨多了,罗圣真是欺骗了很多不爱思考的人,表面上好像是为了大众实际上屁股没坐在大众一边,毕竟法律是约束坏人保护好人的,取消一个寻衅滋事受益者是谁可想而知了。

【回复】你说错了,法律并不能约束坏人保护好人,法律约束的是有底线的人和惩罚坏人的
【回复】回复 @雪丛婀 :也是就该变成穷举法,给创新者铺好路
475869000096:
凡事言必称希腊或罗马的人,都是潜在的基督份子,比如那个姓贺的(大法党的创始人,现在也是标准基督徒,而且是以共产党身份入教的,起码退档再入教都行啊,结果他偏不!!各位,滑稽吗??),所有基督份子格式化奴役化其它民族的手段切入点,一律都是从异族的内部的习俗律法入手的,这点他们极为擅长。这是隐性的宗教战争。

【回复】罗也是信教的,当初在微博就是,表彰抗疫医护人员时阴阳怪气被大家冲了删微博跑来b站,还真多粉丝,而且最近无论是考公政审还是修桥案都有他,次次踩雷,还能这么多粉丝,背后没人推谁信?
【回复】贺卫方哪都有他,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听说他是以法学届的良心闻名,一直在推动废除死刑。然后南方周刊五十位公知有他,和温茅一起。头两年日本外务省公布的资助名单也有他,而且地位最高,是“保护级”资助人员。
高笑点是好事:
这个“罗圣”太坏了,法条和司法解释故意不说全,故意只揪着一两点来质疑,其实好多司法解释的法条都补充说明了具体要素了。这个视频两相对照就很清楚这个“罗圣”坏在哪里了。

【回复】难怪老张说过这个罗在微博和知乎混不下去才来B站混的。
【回复】回复 @高笑点是好事 :罗圣人在微博造谣李医生遗孀,还死不承认,它以为删帖,互联网就遗忘了。
【回复】遵循圣亚伯拉罕的理念,哈哈哈哈
老穀殺:
对比后最明显的是,罗说的时候是:可能,或者,比如。张捷:法律解释是这样说的……!

我是李洋啊:
主张废除寻衅滋事罪的人基本都有问题

【回复】@诺坎普之夏 冤杀比率才多少??废除死刑收益是哪群人??一群罪大恶极的渣子得利死不了。。冤杀要的是解决问题。。现在都是无罪退订了。。还要怎么样??都需要证据链了。。还在这认定冤杀?
【回复】废除死刑的才是真的全员恶人
【回复】回复 @诺坎普之夏 :@诺坎普之夏 因为怕冤案。。把死刑废除了??什么逻辑??因为怕吃饭噎死所以不吃饭了??[doge][doge]
Ben小康变身:
张捷到底怎么对线罗圣了? 他就是把国家法条念了一遍 所以说张捷水平不高的,可能确实念了法律原文水平不能显得有多高。 那罗圣连原法条都不敢念出来他是蠢呢还是坏呢?[doge]

【回复】回复 @脂肪酸的风格 :所以如果知道法条,只挑对利益集团有利的念,把对公众有利的故意隐去,那就是坏,不是蠢
【回复】回复 @小浪皮皮 :罗的所有视频我几乎都看了,张捷的也都看了。我亲耳听到的,罗说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的耻辱。
【回复】回复 @小浪皮皮 :所以罗翔有没有主张废除寻衅滋事罪?[吃瓜]
有点小梁:
按照罗圣的意思,法无禁止皆可胡作非为?

【回复】回复 @筎羽随风 :当然了,严重侵犯了权贵利益,之后不是废除流氓罪了吗,以后搞小三玩弄女性都不算犯罪了,现在要把寻隙滋事再废除了,以后权贵的打手也不会被定重罪了,最多搞搞拘留赔偿。
【回复】罗翔名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定醉,法无明文规定不处法”,以前还听信罗翔这句话的,看过张捷读法律明文规定之后我明白了,法有明文规定他不全说,法无明文规定他没罪,“有法不依,依法不严”很常见[拥抱]
【回复】回复 @丨-江湖-丨 :打手和你都动手,你是互殴还敢要赔偿?你是家里顶梁柱进去了家就毁了。打手进去了有安家费。
zxtwy:
法律是用文字表达的,文字本身有模糊性,不能因为法律模糊就废止法律。不能因曀废食。而且法律条款是对社会现实的高度概括,不同人肯定有不同理解。罗一天乱说。

无常at:
罗圣口口声声要废除寻衅滋事,而他举的几个例子如任意毁损公私财务,非法拘禁罪,很明显都比寻衅滋事罪要轻,他的立场和目的就不言自明了

【回复】回复 @月下敲门僧 :没有这个罪,也能滥用其他的[无语][无语][无语] 在缺少法治的地方, 一切的不如意,都是因为当事人的人力不足。
【回复】回复 @月下敲门僧 :可以去看看张捷最新的视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是这条法律有问题,是看判这个案子的法官怎么样去判。说到底还是看人[doge]
【回复】回复 @月下敲门僧 :你要从概率上来说嘛,判一百件寻衅滋事有百分之多少是误判。你不从这方面来说,那法律有时候还会冤枉好人,白做几十年牢,那能不能废除法律呢
账号已注销:
罗翔:我们大家都是被害妄想症,口袋,规定不清楚要废除。张捷:看看法律规定,法规解释寻衅滋事罪,适用范围。普法基础宣传,更好听罗圣讲课

【回复】从普遍性来说。。我们究竟是被害人可能大。。还是施害人可能大??支持谁不是很明显吗??
【回复】调研发现,该罪在司法认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难把握,容易陷入客观归责;二是对违法信访行为能否以本罪论处认识不一;三是因边界不清导致容易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四是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较难;五是行刑衔接不畅,容易导致行政违法行为被拔高作为刑事犯罪处理。显然,这些问题除了浙江、福建等地,全国其他省份同样存在。
bili_38566527436:
占忠事件,2013年3月发起,至2014年9月正式启动。 罗13年5月主张废 第103条煽动分裂XX罪、第105条煽动颠覆XXXX罪等所有煽动型犯罪。

你信不信我有账号:
我就一句话:正常人谁他妈怕法律严格?

【回复】再补一句:那个正常人工作干事怕打黑除恶?
【回复】法律是用来震慑的,不是拿来违反的,我不干这事。我的理想法律是违法杀头。可现实为什么不这样?因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重罪的发生。
【回复】回复 @你信不信我有账号 :别,罗圣的粉丝会告诉你,如果法律很严酷,你乱丢垃圾都可能被判无期,还有,你乡下的二亩地,会被政府毫无理由地收回。[脱单doge][脱单doge][脱单doge]
时空的小脚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啧啧啧,这么一对比罗要么是法盲要么是大坏人。

【回复】回复 @一席事 :是在校正还是在钻洞。看看他代理的案子施害人和受害人那个多就完了。也能看她是正义还是邪恶。是不是奔着钱去。
【回复】回复 @斧痴 :所以呢,我记得他有个庭审是给犯罪嫌疑人做辩护的,统计这类案子就行了。
【回复】真理越辩越明,罗生是在校正刑法不完善的地方,何罪之有,时代还是要进步的
qwerrttyrttyyu:
罗翔太过在意加害人的利益,却忽视被害人的利益了。 退一步说,既然寻衅滋事罪界定模糊,那就把它界定清楚就行了,为什么要废除这个罪?就好比车子轮胎坏了,明明可以换个胎就解决的,他却要把车子报废了,这个逻辑明显有问题。

【回复】1.目前没办法界定清楚,也不可能完全界定清楚。 2.你举例子偷换概念。用换轮子比喻更改法律条例不合适。其次:轮子坏了,你去详细界定相当于补轮子,而删除寻衅滋事拆分成具体的条例才是换轮子。
【回复】寻衅滋事罪永远不可能被划定清楚,如果他能够被划定松土,他这个罪名就得改了,他就会变成他所细分的罪名。然后再创造一个兜底罪,大家犯罪的潜力当然是无穷的,法律工作者判刑的能力当然是有限的。
【回复】罗的意思是当案件同时适用于两种法律规定的罪行,一种是描述清楚明确但刑罚较轻的XX罪,一种是描述模糊但刑罚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容易被判寻衅滋事罪。这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是兜底罪的弊端了。而有的人却认为,寻衅滋事罪可以保证无漏网之鱼。 假如举个例子,足球裁判禁区内手球是要判点数的,所以就有人故意朝防守球员的手踢。而现在有个例外条款:不是主观故意的可以不判点数,那么裁判就可以不判点数。 而寻衅滋事恰恰相反,有些行为本来是法律里没有写明的条款或者适用更轻的罪行,但因为有这个兜底条款,那么就会被启用。

法律 寻衅滋事 对战 罗翔 怼 张捷 必剪创作 罗翔谈“村民修桥收费被判刑”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